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高一。九月份的N城仍残留夏天的余热。熙熙攘攘的人群,我被裹挟着推进了宿舍。刚收拾完行李,大家都是一身汗,他也不例外。虽然这么说可能显得我很变态,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确实被他吸引住了目光。简直不像个男生。倒像是,未发育完全的,青春期的少女。能看的出来是特意烫过的头发,却被热气蒸腾的温软柔顺。
不知是谁起了个自我介绍的头,他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仇、琛。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我抬起头,无意间对上了那双下垂的狗狗眼。我看见他偏过脸。还装得一副深沉的样子呢,也盖不住你无措的底色吧。我觉得好笑,也没多说什么,耸耸肩走出了宿舍,去找了以前的朋友。
我开始观察他,看着他六点四十五分离开宿舍。看着他在班里与其他人打闹说笑。又近乎准时的在宿舍楼锁门的前两分钟敲开寝室。这是什么样的心态呢?我不知道。但他也就这样成为了我无聊校园生活中的消遣。
室友的缘故吧,我们很快熟识。继而发现的就是他与我想象中的不同。不是那种沉默内敛的少年,他甚至不能被我归类在我认为的“好人”内。
可能是这个时期男生的通病。大家晚上夜聊的话题无非是偶尔掺杂着带颜色笑话的调侃议论,而他总会是议题的发起者。明明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吧。凭什么能这么肆无忌惮的为他人贴上标签啊。
他不爱吃饭。每天傍晚从人群中挤出,奔向的目标是小卖部的垃圾食品。即使在班上也不安分的对认识不久的女生开着过分的玩笑。上课也不听,总是没过多久就坐着睡着。
我其实很瞧不起这种人。不学无术的吊儿郎当样。以后出了社会能去干什么啊,领着二三十的时薪日复一日的给人打一辈子工吗?还是去当ya好了。对着他发呆太久,我看着他对自己展露出那种表示友好的笑容,有些阴暗的想到。每天只需要张开tui叫几声就有钱赚了。你这样的货色应该会很抢手吧。这对你来说很轻松不是吗?这样的“工作”很适合你。不是吗?又或者当一只被人圈养的金丝雀,你觉得呢?
他朝着我走过来。“谢司近,去不去打球”。纷乱的思绪此刻戛然而止。“好啊,我们走呗”。最后我也只是对他笑着,捏住他因为太瘦导致有些硌手的肩。在投了连续五个球都没有进筐后,我才恍然着发现自己的状态并不是很好。和他们讲了一声就坐到了观众席上。他往我这儿瞥了眼,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和他对位的是我的初中同学,陈冬。明显能看出来他不是对手。可能自己也觉得有些挫败吧,没过多久我身旁就多了一个人。
“今天手感好差啊,好多本来能进的球都失误了”。他抱怨着,似在懊恼。“没事啊,打的还可以了”。瞎扯出几句来敷衍他。事实上就是你水平不行吧。打的烂还爱装逼。我当然不会把这些话说出口。
他讲话有个毛病 说话的同时身体也会凑过来。我清楚的看见他运动后绯红的面庞。无意义的对话几轮,气氛有些冷场,只剩下篮球场嘈杂无序的背景音。他突然开了口。“下次有机会来看我跑步吧,我跑步可比打球厉害呢”。
“好啊”。像是触到什么开关,他开始滔滔不绝的和我讲起他的理想。那双瞳孔也因此骤然亮起,眼角随着上扬的弧度微微弯起。应该是扯到了干裂的嘴唇。他无意识的用舌头舔了舔。于是我的眼中只能映出那抹晃动着的,湿润的红色。
那片润泽突然停止了开合。他期待的的眼神让我意识到他在期待着我的回应。我不合时宜的想到了坐在地上等待主人奖励的小狗,还摇晃着条毛茸茸的尾巴。
“你想当马拉松运动员?加油吧孩子,找个时间让我看看呢”下课铃在我说话时响起,他站起来面对着我。“那是当然,以后说不定你就只有机会在电视上见到我了”。闪亮亮的眼睛还在做作的朝着我wink。我推着他离开观众席,并肩走着回了班。
也许吧。人总是要有梦想才能活着不是吗?即使是在地震中活下来的猪都能上新闻头条,你这样的人指不准也能在某天白日梦成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