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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快天

名见

林见在设计部待了三年,工牌换过两次,每次新工牌到手,他都会在“见”字旁边轻轻划一道痕——不是怕丢,是怕又有人把“林见”叫成“林健”。直到那天下午,茶水间飘来柠檬的清香,他看见个穿米白色针织衫的姑娘踮着脚,手指在顶层货架上够了半天,胸前的工牌晃来晃去,“沈星”两个字被咖啡机蒸腾的水汽浸得发皱,却像揉碎的星光,落在他眼底。

“我帮你。”林见走过去,指尖轻松勾住柠檬片罐子,递过去时,不小心蹭到姑娘微凉的手背。对方猛地回头,眼尾那颗浅痣亮了亮,笑起来像含了颗糖:“谢啦!你叫什么呀?”

林见指了指自己的工牌,声音比平时低了些:“林见,看见的见。”他等着对方像从前所有人那样“哦”一声,再说句“原来不是健康的健”,可沈星却歪着头,手指轻轻点了点他工牌上的字:“见字真好,像能看见好多别人没注意的东西,比如……我够不着罐子的窘迫。”

那天之后,茶水间的时钟像被调慢了。沈星每天下午三点准会来,手里拎着个小铁盒,打开就是星星形状的曲奇,黄油香裹着奶味飘满屋子。她会把曲奇放在林见常坐的靠窗位置,包装纸上用铅笔写着小字:“今天的曲奇烤得有点焦,林见别嫌弃呀”“给林见留了三块,要全部吃完”。而林见总会提前十分钟泡好柠檬茶,茶包选的是沈星说过的蜂蜜味,杯壁贴张便签:“沈星的茶,加了两颗糖,凉了就别喝了”“今天太阳大,沈星记得带伞”。

他们的名字,就这样在曲奇包装纸和便签上,一次次相遇。林见发现,沈星念“林见”时,尾音会轻轻上扬,像羽毛扫过心尖;沈星也发现,林见写“沈星”时,“星”字的撇画会拉得很长,像要把星光都裹进去。

公司团建去爬城郊的山,出发时还是晴天,爬到半山腰却突然下起暴雨。雨势又急又大,山路变得湿滑,林见把冲锋衣脱下来裹在沈星身上,自己只穿件薄衬衫,很快就淋得浑身冰凉。他们躲进山腰的山洞里,沈星蹲下来,捧着林见的手哈气,指尖轻轻蹭过他手背上的凉意:“林见,你名字里的‘见’,是不是早就预见会遇到我呀?”

林见没说话,只是把她的手攥得更紧。洞外的雨声渐渐小了,阳光从云层里漏出来,在雨幕中织出一道光。他拉着沈星走出山洞,刚站定,就看见两道彩虹挂在山顶,外层的虹弧像个巨大的圆环,刚好把他们两个圈在中间。

沈星指着彩虹,眼睛亮得像盛了星光:“你看!彩虹把我们的名字圈起来了!”林见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彩虹的光晕落在沈星发梢,也落在她胸前的工牌上——“沈星”两个字,在阳光下闪着光。他忽然觉得,从前总被念错的名字,在遇到沈星之后,才真正有了意义。

下山的时候,林见走在前面,牵着沈星的手,一步一步踩在松软的泥土上。风吹过树林,带着雨后的青草香,沈星在后面轻轻喊他:“林见!”

“嗯?”林见回头,看见沈星笑着,眼尾的痣在阳光下格外明显。

“没什么,就是想再叫叫你的名字。”沈星说。

林见也笑了,握紧了她的手。他知道,往后的日子里,他的“见”,会一直看见她的“星”;而她的“星”,也会永远落在他的“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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