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旧名《旧事重提》,是作家鲁迅所写,意思为早晨的花晚上拾起,全书共十篇,而十篇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
文章中的百草园是作者鲁迅童年时的乐园,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和紫红的桑葚是许多人童年时代的一部分,所以看这一篇文章时,总会生起亲身体会过的滋味。
独属于盛夏的蝉鸣回荡在耳边,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窜向云霄,这些都不必言说,毕竟单是旁边的泥墙根一带,就足以让我感到无限的趣味。鲁迅小时候在百草园里听蟋蟀弹琴,拔何首乌,还和闰土一起在雪地里捕鸟,这些趣事让读者感受到了鲁迅童年生活的自由和快乐。
文章中还写了作者鲁迅求学的地方———三味书屋,经鲁迅的描写我们知道了那里的教书先生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带着大眼镜。
鲁迅小时候因为好奇于是探索着三味书屋,他发现那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也可以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我们通过书中的文字能知道鲁迅先生小时候会捉苍蝇喂蚂蚁的事,这段文字为认真阅读的读者增添了许多趣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呈现了作者鲁迅先生对童年生活的怀念,也为读者描绘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