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的登山靴踩碎了公路上的碎石,鞋帮还沾着晨间雾凇的湿意——作为常年泡在无人区的探险爱好者,她总信奉“地图空白处才有故事”,却没料到这次的“故事”会是撞破凶案的惊魂。
暮色像浸了墨的棉絮,裹住公路尽头的荒林。鸭舌帽的帽檐压得太低,她只能看见身前半米的路,直到鞋尖踢到一团软物。那是个男人,脸朝下蜷在沥青路上,后心的血已经凝成长长的黑痕,像条僵死的蛇。林野的指尖刚触到手机的110按键,帽檐上方就投下一片阴影——穿黑夹克的男人正蹲在尸体旁,靴跟碾过死者露在外面的手腕,骨头碎裂的轻响裹在风里,让她的喉结猛地发紧。
她攥着手机想悄声绕开,男人的视线却像冰锥扎过来。那双眼太静了,静得像冻透的湖面,林野后颈的汗毛瞬间竖成了针:是他杀的。这个认知刚冒头,男人的手已经摸向了后腰的刀鞘。
林野转身就跑,鸭舌帽飞出去也顾不上捡。她比谁都懂“陌生地形逃生法则”,可腿却软得像浸了水的棉絮,踩空的瞬间,身后传来第二个人的笑——原来不止一个。强光手电的光劈碎夜色时,林野正蜷在杂草丛里咬着袖子,铁锈味混着泥土的腥气钻进鼻腔,她看见黑夹克举着手电走近,靴尖踢了踢她藏身处的石块:“丫头片子,藏得挺深。”
被拖进那个土坯村时,林野的登山包已经被扯烂了。院子里晾着发黑的破布,土墙上溅着暗褐色的渍迹,领头的男人坐在堂屋的破沙发上,指尖转着枚银戒指——正是刚才截住她的人。他穿了件洗得发白的黑衬衫,领口敞着,喉结处有道浅疤,看见她被推进来,指尖的戒指顿了顿:“谁让你们带进来的?”
黑夹克嬉笑着凑过去:“头,这丫头撞见咱‘干活’了,您要是嫌麻烦,给我玩玩?”他的眼神黏在林野身上,像沾了黏液的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