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二十七年的雪,下得比往年早。
大理寺的天牢里,寒气顺着石缝往骨头缝里钻,沈砚青缩在草堆里,听着铁门外狱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他以为又是来催逼认罪书的,直到牢门“吱呀”打开,进来的却不是穿皂衣的狱卒——
明黄色的宫装裙摆扫过地上的积雪,绣着金线的云纹在昏暗里泛着冷光。少女戴着狐裘暖帽,露出的眉眼精致得像画,可那双眼睛,却比天牢的冰还凉。
“沈公子,”她开口,声音软乎乎的,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漫不经心,“我是赵珩月,当今长公主。”
沈砚青猛地抬头。
谁不知道永安朝的长公主赵珩月?皇帝唯一的女儿,打小被宠得无法无天,十岁敢抢太傅的戒尺,十五岁敢纵马踏坏御花园的牡丹,京城里提起她,无不摇头叹“纨绔”,背地里都叫她“混世公主”。
可眼前的少女,哪有半分传闻里的骄纵?她蹲下身,用戴着暖玉戒指的手指戳了戳他冻得发紫的脸颊,笑意不达眼底:“听说你爹通敌叛国,满门抄斩,就剩你一个?”
沈砚青咬牙,指甲掐进掌心。沈家世代忠良,父亲是镇守边关的大将军,却被构陷通敌,一夜之间从云端跌入泥沼。他从三品官的公子,变成了待斩的罪臣之子。
“公主是来落井下石的?”他声音沙哑,带着血腥味。
赵珩月却笑了,从袖袋里摸出一块桂花糖,剥了糖纸塞进他嘴里。甜意瞬间漫开,压过了嘴里的苦涩。“落井下石多没意思,”她凑近他耳边,热气拂过他冻得发僵的耳廓,“我是来救你的。”
沈砚青瞳孔骤缩。
“不过嘛,”她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我救你,可不是白救。你得跟我走,做我的人。”
她的语气轻描淡写,却带着帝王家独有的霸道。沈砚青看着她转身时飞扬的裙摆,忽然明白——传闻里的纨绔皇女,根本是假的。这宫里的人,哪有真正的天真?她不过是用“混世”做壳,藏着无人知晓的心思。
而他,一个待死的罪臣之子,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长公主府比沈砚青想象的更奢华,却也更冷清。
赵珩月给他安排了最精致的房间,送来了最华贵的衣袍,甚至请了太医给他调理身体。
可府里的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轻蔑——一个罪臣之子,不过是公主一时兴起找来的玩物。
沈砚青不在乎。他知道赵珩月留着他,必有目的。他爹是被丞相构陷,而丞相是太子的岳丈,太子与长公主虽为兄妹,却早已势同水火。
这天,赵珩月拉着他去逛集市,像个真正的纨绔子弟,见什么买什么。她把一串糖葫芦塞到他手里,自己咬着糖人,含糊不清地说:“沈砚青,你说我要是把你送给太子哥哥,他会不会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