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
李明玥听了进去,但眼底尽是讽刺。
他久违地想起了‘崔明旭’,那个在练习生涯中逐渐对舞台产生了浓烈热爱的少年。
他对音乐富有热情,极度热爱舞蹈。
不管是hiphop、urban、现代舞还是Jazz,他都融会贯通,跳的极好。
汗水一日日挥洒在练习室的地板上,渗透在站上舞台的信念里。
而这样的少年,在被人污蔑泼上冷水的日子里,却被那些口口声声说着爱他的粉丝,伤得最狠也伤得最深。
他对她们毫不保留的信任,也成了对方手中最尖锐的利器,狠狠地刺向了少年的心脏,也是她们亲手折断了少年人纯粹的梦想。
那些顶着崔明旭头像的粉丝,曾经大肆开帖向全世界表达自己爱意的粉丝。
却在所谓的“塌房”黑料贴下,仿佛变了一副面孔般,肆无忌惮的进行着网络霸凌。
各种流言蜚语也随着越来越多的粉丝自证、回踩小作文,成了无需求实的“真理”,压垮了少年心防中的最后一根稻草。
’kkk…崔明旭能站上舞台,全靠我们的功劳呢。‘
’爱豆,就是为粉丝服务的,我们就是他的上帝。‘
’明旭欧巴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我为之前喜欢过他的自己感到丢脸。’
当然粉丝与偶像之间也存在很多正向的关系,可这也不能说是‘崔明旭’特例,遇见的都不是正能量的粉丝关系。
无论如何,对李明玥自己而言,他从未想要去追求那种轰轰烈烈的感情关系,他只想简单的、安静的且舒适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金善虎意识到明玥的情绪有些不对,也反应过来,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不过脑的智障话。
他伸手作势朝着自己的嘴巴拍打两下,一举一动之间,不过皆是雷声大雨点小而已,全是浮夸的假动作。
“米亚内,明玥。”
“哥的意思是….你这样优秀,学习也好,不管做什么,都能成功。”
“要是选择成为idol,有很多粉丝喜欢,那也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李明玥被金善虎搞怪的苦瓜脸给逗笑后,郁闷的情绪一扫而空,他言语中半真半假地开玩笑道:
“但是hiong,那样的爱,也是最要不起的。”
不等金善虎反问为什么,他就给出了答案。
“因为…我可能对爱过敏。”
“呀!明玥这一点都不好笑。”
“hhh~”
*
回到家中后。
书房内,李明玥惨白着脸,捂住心脏,几息过后,针尖刺骨般的疼意退散。
他大口地喘着气,颓然地望向天花板。
“还真是一本书呢。”
“至于吗…”
猜测到这股怪异的疼痛,或许是‘剧情’的力量在作祟,李明玥的好胜心,一下子便被激发出来。
既然一定得去那什么经济公司当练习生,那他势必得谨慎选择,只要熬过剧情的关键点“创星男团选秀”,他应该就能重新获得自由了吧?
果然,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他的穿越也是。
直到如今,李明玥都没曾细想过那个世界的自己究竟怎样了?
是死亡…还是….
只可惜,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他闭上眼,感受着心脏的跳动声,只要自己还‘活着’,怎么都无所谓,毕竟他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书桌前,台式电脑的屏幕一直亮着,细长匀称的手指灵敏的在鼠标上操纵着。
李明玥将首尔地区较为知名的经济公司,大致罗列筛查一番后。
他发现了这些公司都存在一些鲜明的共同点。
比如关于练习生的合约时长,至少都是五年起步。但现状是市面上的公司,一般给的合同都要求签十年以上,像给他递过名片的s.m.娱乐,就是13年。
还有就是关于违约金问题。
如果练习生想要解约,除了三倍返还公司的前期投入资金外,还得额外赔偿合约剩余期限内“预计收入”的两倍。
不管怎么计算,单纯的想要解约的话,解约金额都在数亿韩元的级别。
最后一点,就是关于霸王条例。
几乎所有的经纪公司都会在合约上提出类似“人身管控”等违反人权的条例。
在翻阅了各大网站的相关信息资料后,李明玥得出结论,所谓的“练习生合约”,实际上就是现代社会的“卖身契。”
想到崔明旭那家伙,签的就是七年的合约,李明玥就佩服的不行。
白纸慢慢的被字迹填满,李明玥将笔帽盖上。
经过他严肃的自我测评分析,舞蹈练习的苦他是吃不了的,体重也是管理不了一点,毕竟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吃了,所以让他节食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可不像崔明旭,愿意为了热爱的舞台,一天一顿,还能不知疲倦的泡练习室。
哎,像他这样不爱吃苦、又爱自由的人,真的会有经济公司愿意接收他吗?
诶….等等
好像真有个‘冤大头’,是叫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