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我身手敏捷的按停了闹钟,一翻身起了床,这可能是我这十六年以来起的最早的一次,拉开窗帘,看见阳光挥洒的满满的,我就知道今天是非常美好的一天。
“明月啊,快起来了,一会儿上学可别迟到了,今天第一天上学呢”
“哎呀,宝贝女儿出来了,来,你妈妈专门给你煎了一个鸡蛋,你快吃,吃完了快去上学,新学期第一天可不要迟到了”我亲爱的老爸一边给我放着牛奶,一边跟我说。
“知道了老爸”
“诶,我女儿真有出息,考上了我们市最好的高中,哈哈哈,不愧是我李文军的女儿啊”
“行了,你快别说了,好好让明月吃完赶紧去上学吧,一会儿别迟到了”我妈妈端着我中午的便当出来,手脚熟练的放到我书包里。
我一看时间,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牛奶,拿起书包就往门口跑去。身后传来我妈让我骑车小心的声音。
我跑下楼,发现余沈的自行车已经不在我旁边停着了,我只能把书包放到自行车的篮子里,一个人骑出小区门口。心里想着余沈也真过分的,新学期诶,我们又考上了一个高中,也不等等我,不知道走这么早干嘛,一会儿去学校非得教训教训他。
虽然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可我们俩就完全相反,我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而余沈就是自己家的孩子,从小到大我们都在一个学校,余沈的成绩比较差,不好好学习,一天就知道打架,逃课去网吧打游戏,要不就去操场打篮球,禀着“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的心理,说要过自己过的人生。
“小心,快右拐啊”
我被大声的喊叫声和自行车的车铃声打断了思路,一抬头发现左边的自行车直冲冲的向我撞过来。
“啊!!”最终我也没躲过被撞到在地的命运,膝盖传来火辣辣的感觉。
“同学,你没事吧”我去,好温柔好有磁性的声音,我抬头,看见一个长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人,逆着光,感觉像是白马王子,哇塞,我这十六年来毫无波动的心泛起了一阵阵的涟漪。
当我为我的花痴行为而反应过来时,我的手已经控制不住地像那个男生伸过去了。
“噢,没事没事啦,我皮糙肉厚不怕疼的”我一脸人畜无害的笑着说的,可是天知道,我的膝盖有多疼,我不用看,我都知道,我的膝盖是废了啊。
“可是你的膝盖已经破了,一直在流血,这已经在学校门口了,我带你进学校的医务室去看看吧”说完就扶起我们俩的自行车,先把自行车锁好,再过来慢慢的扶着我去医务室。
“哇塞,也太好看了吧,这个相遇的情节也太玛丽苏了吧,会不会跟小说里写的一样,来一段可唯美的恋爱啊”我心里美滋滋的想着,不知不觉的走到校医室了。
校医看着我的膝盖说“呀,女孩子膝盖留疤了可不好看啊,我先给你消毒,再给你简单的包扎一下,回去后可不能碰水听到了吗?”
看着校医拿着消毒水走过来我是非常害怕的,但是想着好不容易春心一荡的男神在旁边,我可不能哭,不能让人觉得我爱哭,给人留个爱哭鬼的印象可不好。但是,消毒水碰上伤口是真疼啊,我去忍不住了怎么办。
“没事,忍一忍马上就好了”听着男神的声音,我只能再疼也咬紧牙关了。
“好了,包扎好了,啧,真是勇敢的女孩子,感觉一点都不疼啊,快回去吧,三天后来这里换药啊”我听着校医的话也是欲哭无泪。
“走吧,你是哪个班的,我送你回班”
“我高一一班,我叫李明月,你呢”厚着脸皮介绍完自己,再借机打听一下男神的消息,嘻嘻嘻,我真是太聪明了。
“嗯很巧,我也是高一一班,我叫何朝,朝朝暮暮的朝。”哇塞,跟男神一个班,真是不要太开心,表面淡定,心里已经翻江倒海,想开心的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