蓁熹正在卖着鲜花。
此地正是北离境内,越是往北走便越靠近天启城,地方也就越是繁华。
蓁熹走了近半个月,每日皆靠着在路边采的的野花售卖,这才能维持了一路的生计,不至于像原主般靠着乞讨吃别人的剩饭活着。
原主叫做张招娣,是一个刚成亲不久的寡妇,而一个寡妇为什么要不远万里从山沟沟里去繁华的天启城呢?
皆因她那人面兽心的公婆要让她给他们那短命的儿子殉葬,原主趁着夜色,抄起灶房里那把磨得锃亮的杀猪砍刀,将两个老货一劈两半,带着仅有的家当一路逃亡出来。
啧啧,真是没有皇帝命却又皇帝病,也是活该遭此一劫。
而蓁熹是一个从众生色欲中诞生出来的精怪,她天生以欲为食,越是浓烈欲望就越吸引她。
这一路北行,山野间的淳朴民风让她饿得发慌,直到踏入这片靠近天启城的繁华地界,空气中漂浮的各色欲望才终于让她眼底泛起鲜活的光。
蓁熹很漂亮,应该是这个世界上都没有比她更漂亮的姑娘了。
她的一颦一笑都美得勾魂摄魄,眉梢眼角似淌着三月桃花溪谭的水,软得能化了人心,偏又带着几分山野精怪特有的野性,像株无人驯服的艳色蔷薇,带着刺却更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眼波流转时,那点天生的媚态便漫了出来,不是刻意逢迎的俗艳,而是从骨血里透出来的风情,哪怕只是静静站在那里,也能让往来行人挪不开眼。
哪怕是青丘的九尾狐在她面前也失了几分诱惑,毕竟她乃是众人的欲望。
而此刻她身上只穿了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襦裙,料子简陋得近乎寒酸,却半点掩不住那份惊心动魄的美。
乌黑的长发松松挽了个髻,斜插着一朵刚采的小黄花,鬓边垂着几缕碎发,被风一吹轻轻晃动,竟比城中贵女满头的珠翠还要夺目。
那令人见之心悸的美貌,正是蓁熹一路只靠路边采摘野花而衣食无忧的秘诀。
蓁熹刚入主这具身体时,原主张招娣还剩最后一口气。
她这类精怪夺舍最忌沾染因果,要想安稳占了这躯壳,便得应下原主的心愿,了却她的执念。
而这张招娣,实在是个命比纸薄的姑娘。
六岁那年,就被重男轻女的爹娘用六百文钱,卖给了另一座山头的人家做童养媳。
可那户人家连儿子都没生出来,所谓童养媳,不过是买了个全年无休的苦力。
她吃得比鸡少,睡得比狗晚,干得比牛多,不,连老黄牛都不如——毕竟老黄牛若是病了,主人家还会找赤脚医生瞧一瞧,喂两把好草料。
可张招娣若是累倒了,迎来的只有公婆的打骂,稍有反抗便是吊起来用比手腕粗的棍子往死里打。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二十年,好好的姑娘早就蹉跎成了一个老妇。
直到半年前张招娣和那个比她小10岁的丈夫成亲,本以为成完亲便能和李耀祖一起去城里脱离苦海,没想到那个李耀祖竟是一个比他们爹娘还要畜牲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