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的白发随着动作轻轻晃动,手里拿着刚拟定的“古堡家规”,一条一条念给玫零听,语气认真得像在宣读血族戒律:“第一条,不许再偷偷把夜昙花蜜藏在书房抽屉里,每次都要我找半天;第二条,外出处理事务必须提前报备归期,不能让我担心;第三条,禁止用血族秘术捉弄古堡里的夜行生物,它们都怕你了。”
玫零斜倚在沙发上,黑色丝质衬衫松垮地挂在身上,酒红色眼眸里满是笑意,看着站在面前的白发少年,眼底的宠溺几乎要溢出来。他本是活了五百多年的血族王族,向来随心所欲、霸道惯了,可在锦泓面前,所有的棱角都被磨平,只剩下无限的纵容。
“遵命,我的小家伙。”玫零抬手,示意锦泓过来。等少年走到身边,他一把将人揽进怀里,指尖轻轻划过那张写满字迹的纸,语气骚气又顺从,“不过,家规是不是该加一条?比如,每天要给我亲够十次,作为我遵守规矩的奖励。”
锦泓脸颊一热,伸手拍开他不安分的手:“别捣乱,我在说正事呢。”他想起上次玫零偷偷外出三天,回来时披风上沾着血迹,吓得他彻夜难眠,就忍不住皱起眉头,“还有,以后不许再跟猎人硬碰硬,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办?”
看着少年眼底的担忧,玫零的语气瞬间变得认真,收紧手臂将他抱得更紧:“好,听你的,以后凡事都以安全为先,绝不让你担心。”他低头,在锦泓的额头上印下一个轻柔的吻,“只要是你说的,我都听。”
这话倒是不假。自从两人确定关系后,玫零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妻管严”。以前他嗜酒如命,收藏的血族佳酿能摆满整个酒窖,可锦泓说酒精伤血脉,他就只在两人对饮时喝一小杯;以前他脾气暴躁,遇到挑衅的血族向来直接动手,可锦泓说凡事以和为贵,他就硬生生压下了火气,改用谈判解决;甚至连他最爱的黑色披风,因为锦泓说清洗麻烦,他都多添了几件浅色系的衣物。
这天,梵音突然到访,刚走进大厅就看到让他大跌眼镜的一幕——往日里高高在上的血族王族,正蹲在地板上,小心翼翼地给锦泓擦鞋,动作轻柔得像是在对待稀世珍宝。而锦泓则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时不时抬眼叮嘱:“左边还有点灰,擦干净点。”
“玫零?”梵音怀疑自己看错了,“你居然在给人擦鞋?”
玫零头也没抬,语气自然:“我家小家伙的鞋,当然要我来擦。”他擦完最后一下,起身将鞋递给锦泓,还不忘讨好地笑了笑,“看看,是不是跟新的一样?”
锦泓接过鞋,满意地点点头,又想起什么似的,看向玫零:“对了,昨天让你把花园里的杂草除了,你弄了吗?”
“这就去,这就去。”玫零立刻应下,拿起墙角的小铲子就往花园跑,黑色的披风在身后甩得飞快,哪里还有半分血族王族的威严。
梵音目瞪口呆,凑到锦泓身边,压低声音问:“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让那个霸道了五百多年的玫零,变得这么听话?”
锦泓脸颊微红,嘴角却忍不住上扬:“他只是疼我而已。”其实他知道,玫零不是真的怕他,而是把他放在了心尖上,愿意为他收敛所有的锋芒和脾气。
没过多久,玫零就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额头上还沾着些许泥土。锦泓见状,连忙起身拿过毛巾,踮起脚尖给她擦了擦额头:“怎么这么快?是不是没认真除?”
“绝对认真!”玫零举起手保证,眼神亮晶晶的,像只求表扬的大型犬,“我把所有杂草都除干净了,还顺便给你种了你最喜欢的夜蔷薇。”他说着,拉过锦泓的手,“走,我带你去看看。”
看着两人相携离去的背影,梵音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却为玫零感到高兴。他从未见过玫零如此鲜活的模样,以前的他像一座冰山,冷漠而孤独,而现在的他,眼里有光,心里有爱,全都是因为身边的那个白发少年。
傍晚时分,锦泓在厨房准备晚餐,玫零则在一旁打下手。说是打下手,其实他什么也不会,只是站在旁边,痴痴地看着锦泓忙碌的身影,时不时递个盘子、递个勺子,还会趁锦泓不注意,偷偷在他脸上亲一下。
“别闹,我在切水果呢。”锦泓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手里的动作却没停。
“小家伙,你切的水果真甜。”玫零拿起一块草莓,递到锦泓嘴边,语气带着讨好,“再给我亲一下,就一下。”
锦泓张嘴吃下草莓,脸颊微红,主动凑过去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玫零瞬间眼睛一亮,刚想加深这个吻,就被锦泓推开了:“好了,该吃饭了。”
晚餐时,玫零一个劲地给锦泓夹菜,盘子里堆得像小山。锦泓看着他,无奈地说:“我吃不了这么多,你也吃点。”
“我不饿,你多吃点,长得白白胖胖的才好看。”玫零笑着说,眼底满是宠溺。他以前从不在意这些凡尘琐事,可自从有了锦泓,他开始学着关心柴米油盐,学着如何照顾一个人,这些曾经让他觉得无趣的事情,现在都变得无比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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