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家大王 深受刺激的冰卿干脆跑回家补眠,因为昨天夜里没有睡好,她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看看手表,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 这一觉睡得可真够沉的,而且……居然没有做噩梦。 “喵~”冰小喵见她醒了,连忙走过委委屈屈地跑过来蹭她,它快饿死了啦。 “冰小喵,我没有做噩梦耶。”冰卿摸了摸冰小喵,嘻笑着道,还以为颜绝走了之后她会夜夜噩梦缠身呢,原来还可以睡得这样香甜,真是幸运。 想起颜绝,心口便开始痛。 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有没有地方睡觉,算了,那种家伙根本不需要睡觉,冰卿摇了摇脑袋,爬起来给冰小喵添了猫粮。 拉拉自己身上睡得皱巴巴的裙子,冰卿脱了下来,穿着小可爱跑到衣橱边找衣服。 隐身坐在一旁的颜绝有些不自在地默默扭过头,耳廓染上一层绯红,他不是故意偷窥的…… 冰卿站在衣橱前发了一会儿呆,忽然开口,“喂,冰小喵,你说那个家伙有没有回天上去?” 冰小喵吃得正欢,压根没有理她。 倒是颜绝,唇角稍稍向上翘起一个小小的弧度,她在担心他吗?这么一想,他忍不住又回头看她,但在看到她一身清凉的装扮时,又红了脸默默扭过头去,再度暗暗念了一句,他真的不是故意偷窥的…… 冰卿最终拿了一条长裙子套在身上,又披了一件长款的带帽风衣,挡住了屁股后面那条狐狸尾巴,“冰小喵,我出去逛逛,你慢慢吃。” 冰小喵懒得理她。 “喂,我都说了只是出去逛逛,我没有想要去找他哦。”冰卿双手叉腰,指着冰小喵的圆滚滚的脑袋道。 冰小喵抬头看了它那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笨蛋主人一眼,又低头继续吃它的猫粮。 “就知道吃,小心肥死你。”冰卿吐了吐舌,拉上帽子遮住耳朵,跑了出去。 门“咣”地一声被关上了,冰小喵无辜地“喵”了一声,在颜绝脚边绕来绕去撒娇,作为动物的冰小喵显然比她的主人要灵敏许多,颜绝浅笑着弯腰摸了摸它的脑袋,跟着冰卿走了出去。 下了楼,冰卿沿着小区里的道路慢慢地走,道路两旁的梨花已经凋谢得差不多了,不知道是不是心境的原因,冰卿居然感觉到了几分萧索,想起那日第一眼看到在这树下等她的白衣男子,冰卿仰起脑袋望着黑漆漆的夜空,忍不住摇头晃脑地念了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虽然……他们的初见也不是多么愉快的记忆。 跟在她身后的颜绝听到这句诗时恍惚了一下,脚步略缓。 人生若只如初见,他初见她的那一日,她静静地站在河岸边的梨花树下,宛如绽放在水中的清莲,明明有着一张素净到了极致的容颜,却身穿一袭似火的红衣,明明是极其矛盾的组合,却又透着说不出的美感。 那日种种,他竟然记得如此清晰。 他记得她的微笑,他记得她的骄蛮,他记得她的天真可爱,纵然过了千年的岁月,他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忘记。 然后,他忽然想起舒言狡黠得意的模样,他说,我比你更早认识她。 颜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介意,可是……明明是他先认识她的,不是吗? 天很黑,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好在有路灯,冰卿双手插在兜里,东张西望着,在路上踢踢踏踏地走,住宅区附近的这条街比较偏僻,路上行人很少,街边的长凳上有盖着报纸的流浪汉。 路灯将冰卿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看起来孤独又可怜。 颜绝敛了敛心神,意识到她是在找他,心里竟是不由自主地浮起淡淡的愉悦,他开始思虑着怎么样出现在她面前才会比较自然。 冰卿找了一圈,也没有看到颜绝的身影,轻轻叹了一口气,也许……他真的走了。 再不回来了。 那样……或许才是对的。 眼见着冰卿要放弃寻找了,颜绝有些着急,顾不得许多,伸手去拉她。 他的手刚要碰触到她,冰卿忽然“哎呀”一声,撞上了一个人。 这是走路心不在焉的下场。 “对不起。”冰卿理亏,赶紧道歉。 “没有关系。”那男子摇了摇头,还关心地扶了她一抱,“你没事吧?” 他穿着黑色的大衣,戴着一顶渔夫帽,看起来就和公园里的流浪汉差不多,但是个子很高,几乎和颜绝一样。 而且声音意外的好听,很是清透,听起来十分年轻的样子。 冰卿好奇地偷偷瞧了他一眼,他的帽沿拉得很低,看不清脸。见满足不了好奇心,冰卿转身继续走。 “等……等一下。”身后,那个男子忽然开口,叫住了她。 冰卿停下脚步,疑惑地回头看他。 “那个……你认得我吗?”他看着她,轻声问。 冰卿黑线,看他从头到尾包得严严实实,一看就是可疑人物的样子,她哪里会认得。 “真的……不认得吗?”那男子的声音带了几分失落,却还是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 冰卿后退一步,有种拔腿就跑的冲动,该不是遇到疯子了?
见她一副急着要逃跑的样子,那男子苦苦地笑了一下,低下头,赶紧解释道,“对不起,吓到你了,因为……我在找人。” “找谁啊?”冰卿有些好奇了。 “我家大王。” “大……王?”冰卿愣了一下,随即干笑起来,“你家宠物么?这个名字……呃,还蛮酷的。” “不是,是大王,我的大王。”那男子忽然抬起头,看向她。 他坐的位置是背着光的,冰卿仍是看不清他的脸,但是那一双眼睛在黑暗中却依然十分明亮。 那眼睛,竟带着几分妖媚的味道……冰卿暗自警惕起来。 见她眼中又露出戒备的神色,那男子有些无奈地想解释一下,还没开口,肚子咕噜一下,先响了。 嘴角暗暗抽搐了一下,紧张感一下子消除了大半,冰卿暗自好笑,她大概最近奇怪的事情遇得太多,导致神经过敏了,见谁都是一级戒备。 再看看眼前这家伙,整个人都裹在一件黑漆漆的旧大衣里,衣领子竖着,看起来十分的落拓,冰卿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见她走了,那男子轻轻叹了一口气,有些颓丧地一屁股坐回长凳上,“没有认出我吗……” 声音竟然带着几分委屈。 正委屈着,手机忽然响了,他皱着眉,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 “阿品!!!!!你又给我玩失踪!快回来!”手机里传来一阵尖叫,刺得人耳膜发疼。 “今天晚上不是没有通告么,别烦我。”眉头皱得几乎可以夹死一只苍蝇,他嘟囔。 “阿品……?”似乎是感觉到他的情绪不对,手机那头的声音忽然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你在哪里?心情不好吗?” “琳达。”他安静了一下,轻声道,“我找到她了。” “啊?你家大王?”琳达激动起来,“真的吗?在哪儿?你找到你家风华绝代的大王了?把她介绍给我啊,我保证她一定会红,红到发紫!” “可是她没有认出我。”他低低地道。 “啊?”琳达傻眼,开始绞尽脑汁地想要安慰他,“也许……呃,嗯……” “是我在一厢情愿对吧。” “不是不是,肯定不是。”一想起某人自怨自艾的样子,琳达急得满头大汗,“她肯定不是故意的,嗯,那个……你也说过,她转世重生了嘛……啊!对,她肯定喝了孟婆汤,所以记不得前世的事情了!” “啊,对,原来是这样啊!”他豁然开朗,满身的颓废一扫而空,整个人突然就亮闪闪了起来。 刚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面包和奶茶回来的冰卿站在路灯下,看着那个坐在长凳上的疑似精神有问题的流浪汉,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睛,是错觉吗?为什么那个家伙看起来不太一样了? “琳达,谢谢,谢谢你啊。”某人正因为心结被解开而抱着手机感激涕零,忽然感觉到什么似的,扭过脑袋一看,便看到冰卿正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看着他。 路灯晕染出的微黄光芒下,穿着带帽风衣的少女正抱着面包和奶茶站在那里,某人呆呆地望着她,觉得这个场景美得令他几乎忘记了呼吸,连手机掉在地上也没有察觉。 冰卿见他看了过来,便走上前,递了一杯热奶茶给他,又低头替他捡起手机,“哇,最新款,你还蛮时尚的喂。” 愣愣地接过热奶茶,感觉到掌心的温暖,他抬头看着她。 看着那双带着媚意的眼睛里迅速蒙上一层雾气,冰卿吓了一跳,“呃……你不要这样看我,不用这么感动的,我也饿了,一起吃吧。”将手机塞回他衣袋里,冰卿撕开面包袋,拿了一个甜甜圈给他。 低头咬了一口甜甜圈,又喝了一口奶茶,某人感觉自己幸福得快要飘起来了。呜呜,果然还是他的大王最好。 两个人解决了六个甜甜圈,幸福地打了一个饱嗝,冰卿拍拍肚皮站了起来,“好了,大叔,我要走了。” 大……大叔……某人迅速地枯萎了下去。
“啊!司空品!”冰卿忽然大叫起来,语气里满满的都是兴奋。 某人一下子抬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都是崇拜,他家大王太有本事了,不但认出他了,而且还知道他在人界的名字!果然大王是无所不能的啊! “快看快看,司空品!”冰卿拉了拉他的衣袖。 正在崇拜着的某人猛地清醒了过来,意识到她口中所说的司空品显然不是他,疑惑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他看到了…… 一块大型广告牌。 是他代言的一款眼镜。 冰卿一脸花痴状地看着那块广告牌,广告牌里的司空品一头茶色的短发,发梢微卷,看起来十分的柔软,令人忍不住有想要抚摸的冲动,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浅紫色的眼镜,唇角微微勾起,太勾人了啊。 “帅吧。”冰卿夸张地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口水,嘿嘿一笑。 “你很喜欢他?”身侧,那流浪汉大叔颤着声音问她,隐隐带着某种兴奋和压抑不住的喜悦。 “是啊是啊,我还听去这他的演唱会哦!”冰卿得意洋洋地道。 “啊?你来过演唱会?”某人瞪大眼睛,一脸的后悔莫及,如果早知道不就可以早点遇到她了! 没有注意他的语气,冰卿点点头,又看看手表,已经快凌晨一点了,“我真的要回去了。”说着,她从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一看,只剩下五十块钱了。她便将那张五十元面额的纸币塞到他手里,“大叔,找到你家大王就赶紧回家吧,不要流浪了。” 等某人回过神来的时候,冰卿已经跑远了,他傻乎乎地捏着那张五十元的纸币,痴痴地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摘下了脑袋上的渔夫帽,露出一头茶色的短发,赫然就是广告牌上那个笑得勾人的男子,司空品。 “大王,我终于找到你了。”唇勾起,他眯着眼睛微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