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三月本是乍暖之时,严冬的肃杀还未完全过去,却又催促着那些迟钝的种子发芽。窗外的泥台上落了一层薄雪,白的有些晃眼。我闭眼,闻着熟悉的檀香,轻轻叹了口气。“怎么了啊?”至秦明朗的声音传来。
至秦算是好友,那年我饿晕在他家门口,是他家的仆人发现了我,施我饭食。我还记得初见至秦时,我撕咬着一只卤鸡,完全没有了人该有的样子,至秦先是笑,然后轻轻说了句:“饿坏了吧,慢点吃,在这,不会再让你挨饿了。”我终于抬头,他穿浅蓝色的衣服,白净,笑起来像个孩子,看着就应该比我小几岁。一阵恍惚。
“我突然想起了我们认识的第一天,那时觉得我像个疯子吧。”我慢慢的转过身,看着他。他顿了顿,“那倒没有,就是你抬头的瞬间,让我觉得你的眼睛啊,太亮太漂亮了。”他吊儿郎当的笑着说,“还是第一次听你夸我。”我起身,打开了他带来的锦盒,里面是一支头簪,极其精美,花费了不少心思的。翻过去,刻着俩个字:又亦,中正而苍白,我的名字。
“喜欢吧,我去西域时买了些些奇珍异宝,挑了几颗出众的予你作头簪。”见我不说话,至秦又往暖炉里填了几块木炭,“你是不知道,那些西域的舞女们,跳舞时有多大胆,贴在身上都不好撕下来。”“你都乐不思蜀了吧!”我笑着逗他。他脸色有点发红,嘴上倒是没闲着“怎么会,一点都没有,不然我这么急着回来给你送簪子啊,老白都留我不住!”老白是他的挚友,一起打闹着长大,现在又一起做生意,感情可想而知。
“好啦,不胜感激啊,按照你的习惯啊,接下来你就要从我屋里带点东西回去了。”我环顾四周,好像快被他倒腾完了,他跳起来,一把抓起我快用的秃噜皮的鸡毛掸子,“就这个了,总有一天我要连你带这屋子都搬回去。”看他那欣喜雀跃的样子,我不禁笑了起来,我这一介绣娘,可不值得他这样大费周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