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知在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晦涩的词。只是当看到这样的字眼时,23岁的林沫总会觉得只有十六岁到十八岁才算得上青春。对于别人也许并不是,但对于林沫来说,唯有这三年才算得上策马飞扬,青春洒的到处都是,溅起漫天的流光萤霞。
十六岁以前的林沫,在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镇里上学,从小学到初中。林爸爸因为工作的原因要进城,于是举家迁徙到城里。这时的林沫才意识到何为井底之蛙。
她不知道马尔克斯和西默尔,也不知道法拉利和兰博基尼,她住的小镇有大把大把的鲜花和赞美。在小镇,所有人都生活的封闭而知足,没有大城市才有的喧嚣与欲望,小镇人的世界纯净而质朴。他们不会为因为虚妄而让自己筋疲力尽,却会因为菜场里一条新鲜鲜美的鱼而争吵的面红耳赤又兴致高昂。
在小镇人眼里的林沫堪称完美。她会唱会跳会画还是个孩子王,既能站在闪光灯下耀人眼球又能卷起衣袖和男孩们在泥潭里闹成一团。
大把的赞美和鲜花让林沫成为了风云人物,风云的让后来的她以为自己就是跃了龙门的锦鲤,只是那一跃没有跃过龙门却跃上了沙滩,见到了王子最后却晒成了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