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散发着清冷余晖的晚上,我无处可去,坐在路灯下的石椅上,揉搓冻得几乎麻木的胳膊,口中的热气也渐渐冰冻。
我就快要死了。我想,这样也好,我可以继续当我的公主,还有吃也吃不完的草莓蛋糕。
有个人影忽然站在我面前,他背着光,轮廓模糊,一半沉入黑暗,一半亮如白昼。我只看到他英挺的鼻子和刀削似的下巴。
他问我,想要报仇吗?
想。
这需要付出代价。
无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即使是生命。
不,你的命并不值钱。他夹着一只雪茄指着垃圾桶旁的狗说,它都比你值钱,它能养活自己,还能替我咬人,你能吗?
我盯着他。正因为我什么都不会,才什么都可以会。
他深深吸了一口雪茄,笑了。
你很聪明。他看着她,比狗聪明。
你只要做到一件事,我会帮你做到你想要做的所有事,包括报仇。
好。
不犹豫?
我有这个权利?
没有。
然后,我们都笑了。
早已没有选择,除了报仇。十岁以前的我,拥有无数选择权。十岁以后,我所有的权利随着四条生命淹没进枯井,再爬不上来。
我的成长与所有孩子一样,读书,睡觉,吃饭,交朋友。
瞧,平凡而正常的不可思议。
我在不安和忐忑中平安度过了我的十八岁,我交了一个很好的朋友,叫莫晓良,甚至还喜欢上了一个学长,准确来说,应该是暗恋。
喜欢上一个人真的很简单,只需要黄昏下的路灯一盏,梧桐树旁的长椅一张,最好还能有几片孤零地落叶随风飘扬,没有也无所谓,清风会吹起你的裙角,也会吹进心脏,迷乱冰冷的某个角落。
我隐没在黑暗中的长椅上,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以后,坐在长椅上,心里会有种如水得静谧,这一刻我心里的狂乱,烦躁,不安统统沉入水底。
等我觉得心里的一切平复下来,身体因维持一个姿势而有些发麻发凉的时候,我打算回宿舍里。
身后突然传出笑声,我回头去看。
是恰好的一幅画卷。
黄昏下的路灯将他得影子拉的欣长,灯光钻过梧桐树叶斑驳陆离印在他的肩头,他右手戴着护腕,穿着简单的背心T恤衫,露出整只有着姣好肌肉的手臂,皮肤呈小麦色,推测应该常在暴晒下打球,但他的脸却……白皙到令女生嫉妒,长椅上放着一只篮球,应该是刚打过球在这里休息。
一阵细风吹过,落叶“簌簌”带着熟透的味道洋洋洒洒飞舞在半空中,我的白色裙角也被吹的微微扬起,头脑和思绪终于回笼过来。
他突然开口:“从没见过你这么能坐的女孩子。”
我“啊”了一声,然后就再不知道说什么话了,我不知道怎么跟人交流。
他笑着说:“你好像经常坐在那里,我打球的时候每次都能看到你,你……”
他以为我是专门来看他打球的?以为我也是那些痴迷他的粉丝?坐在这里一下午只是为了看他一眼?
我打断他:“你想多了,我不是为了看你打球,专门坐在这里的。”
他怔了一会,耸耸肩语气轻松地说:“同学,我还没说完,你这样是不是很不礼貌?”顿了一会,解释道:“不是我想多了,是你想多了,我只是想问你为什么坐在这里却背对着篮球场,我每次打球都能看到你的背影,每次打完球你就走了,我就特好奇,特想看看你的正面,今天打完球你还没走,我就坐在你对面等你抬头,一等就等到了现在,我以为你睡着了,正打算叫醒你呢,毕竟在这里睡着,是很容易感冒的。”
他停住,晃了晃脖子,伸手舒展身体,骨节的“咔咔”声在寂静的夜里响起,他的声音疲惫里夹杂着佩服:“不过你是怎么能一坐两个小时,还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的?”
“熟能生巧。”
他突然就笑,“你说话挺有意思的。”
我转身离开。
他在背后喊,“诶,你叫什么名字?”
“苏墨。”
“哪个墨?”
“墨水的墨。”
隔老远传来他的声音:“学妹,我记住你了。”
记住我?
你记住的是苏墨。
无所谓,跟我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