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何谈,猫儿送来长评:
七十年代的春天总是会回荡着一些热血男儿的故事,以至于在经济发达的如今,我们还会怀念和崇敬着旧时代的江湖义气和奋斗精神。从张忠林等青年们的经典类型里,我可以依稀感觉到当年流动在他们之间的兄弟情怀,比一杯白酒要来的浓烈,而不是后海约架的那么简单。也许混混这个称号向来都不是好的名词,但在那个特殊的时代,似乎只有在他们的身上才能感觉到所谓的江湖义气。把军大衣穿出了潇洒,把情和义喝出了真谛,可想那种举杯唱歌的感动依然会影响着现代都市的每一个青年。
文章的题材很好,充分地写实着旧时代的经典生活,让读者很容易身临其境。如果要提建议的话,那么猫儿就说几点好了。
1.部分语句过长。文章的很多语句太长,不仅引出主谓宾混乱的局面,还容易让读者阅读疲劳,从而拉长了整体的剧情,使人看起来觉得拖沓。所以在以后的写作里,应尽量避免此类基本问题的出现。
2.逻辑描述关系。在部分的情节叙述中,有前后矛盾或者颠倒的情况,让人阅读时会感觉突兀或者跳跃,不利于文章的发展走向,同时也会使读者阅读的理解偏转,给人一种十分凌乱的感觉来。
3.人称视角方面。就通篇来讲,主要采用的是第三人称的手法,但有些地方却表现出第一人称的视角。比如在形容我市时,最能体现这一问题,有时平淡的叙述中也会无意间流露出来。让人在好不容易习惯了第三人称的叙述后,又被强插入第一人称的视觉角度,反而不能找到其中的定位,所以这一点要把握得当才好。
文章的节奏感到位,人物形象鲜明,是一篇很不错的励志故事。所提的建议不必全部采纳,选择对你有用的就好。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住在靴子里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