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菊,风铃,笼子里的布谷鸟。
血液,枪响,毒品。
哥谭就是由诸如此类的,复杂的,对立的词语构成,她美丽动人,却代表了海底深处最凶残的食人鱼,这座城市用那口锋利的牙齿哺育了所有哥谭市民。
罪犯酿就了死亡之花在这片潮湿溃烂的土地,待正义之士将其斩首,二者血肉模糊,交融腐朽,逐渐迷失了交界线。
她在不断下坠,在爆炸浓烟中却依旧歌舞升平,有人每日生活在胆战心惊中,有人选择苟且偷生,有人得过且过,也有人就此坠落,成为缠绕在哥谭根基的一颗罂粟花。
但毫无疑问,她拥有世界上最繁荣的街道,最妩媚的妓女,最易上瘾的毒品,最疯狂的杀人犯,这让她即使主动抛弃了热爱的黎明投身黑暗,却依旧有人前仆后继试图拯救她。
因为她叫哥谭,是恶魔的爱人。
谈起哥谭,无人不知韦恩,这座城市最显眼的建筑便是属于韦恩的财产,他生长在哥谭,成为了为数不多的那几个“良心企业”。
哪怕外地人认为哥谭是黑暗的,是腐败的,是充斥着罪犯的,他们也不会不认识韦恩,他仿佛就是哥谭盛开得极其盛大的玫瑰花,萎靡,奢侈,多金,他一个人就能够占据整个大都会报社的头条。
所以哥谭到底是什么的象征?是生生不息,是绝地逢生。
未来她也会有自己的义警,就像大都会有超人,亚特兰蒂斯有海王,她也有自己蝙蝠侠,但他不同于人间之神,不同于任何仁慈的超级英雄,蝙蝠侠用几乎能打碎所有罪犯颅骨的拳头赢得了自己城市的庇护。
于是他们说他是黑色幽灵,是民间传说,是该被关进精神病院的罪犯,蝙蝠侠用恐惧战胜了自己,也战胜了哥谭。
但在那之前,还有英雄的起源,还有无数人战胜了苦难来救治这个重病的姑娘,总之,蝙蝠侠不会是哥谭孤独的守护者,他会有很多很多只知更鸟陪伴。
只要有一个英雄在,哥谭就不会坠落,哪怕小丑,谜语人,毒藤女这些超级罪犯都在这里扎根。
她于是拥有了大西洋的蓝色,那如此透亮的眼睛的颜色,是蝙蝠侠的,也是帕拉达斯的。
“小子,我说过让你别来这里,吃奶的年纪还是回去睡觉算了,不然到时候哭了还得回去找妈妈。”说话的人有着一头杂乱无章的黑发,脸上一道疤贯穿了整个面部,他浑身都是肌肉,起码有两百磅,看起来就凶神恶煞的。
而他面前站着一个还不到他胸口的女孩,对的,一个女孩,因为太过瘦弱干瘪的身形和短发而被认错,她不带丝毫攻击力,软塌塌的金发被风吹得直颤,却没忍住反驳“我没有妈妈,哥谭就是我的母亲。”
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刻,只有哥谭接纳了她破碎的灵魂,于是她就只属于这座城市了。
她分明是凌厉的脸型,西方人骨骼发育本来就快,从这个时候的棱角就能看出他成年之后的风骨,可偏偏这家伙不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光是木纳地抿紧玫瑰色的唇,什么也不会说。
“我想活着,请给我一个工作的机会,我能够帮你们打听消息,这个地带没有我找不到的人。”她那双蓝得过分透彻的眼睛简直是勾引人的利器,一个瞥眼就能够轻易让人全盘托出。
男人没说话,本就不耐烦的神色慢慢变得难以言喻,他的沉默让气氛变得有些古怪,而女孩难堪地收回视线,颤抖着睫毛闭上眼睛,仿佛在等待拳头落在自己脸上。
“叫什么?”
“帕拉达斯(Paradise)”这是她给自己取的名字。
那是从动物杂志上随便裁剪下来的一页来的灵感,照片从报亭上落了出来,海滨城市潮湿的冷空气让这张纸页变得异常脆弱,不停被路人踩过的表面也糊上了看起来异常粘稠的泥土。
她把这页纸捡了起来,当然,只是为了给和自己做伴的黑猫当个被子,她没有多的钱来买任何生活用品了,最后她用这张纸埋葬了自己的第一个伙伴,可是就是在这么狼狈不堪的表面,帕拉达斯一眼就看到了那只动物。
几乎是一瞬间他就爱上了那抹鲜艳的羽毛艳色,旁边的小栏上写着简介,标明了名字“极乐鸟”,也叫“天堂鸟”。
好了,女孩决定叫自己帕拉达斯,她也想要拥有彩色的尾翼,这个名字是帕拉达斯给自己的一个梦。
她捡来的名字当然足以和自己千辛万苦捡回来的灵魂相配,帕拉达斯为此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