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才正式仔细的打量他。
他个字大概一八零左右,身材偏瘦,那件米色的长袍似乎有点大了,空荡荡的袖子里显得他的手小,头发乱糟糟的,整个人也看起来不干净,腰间别着一大堆不知道什么玩意儿,像极了那些小说里面的江湖骗子。
“嗨,看你紧张的这个样子,我也只是逗逗你而已啦,美女,介不介意搭我一程呐?”
我眯了眯眼,我可一点都不觉得他是在逗我,这明明是在试探我对于这一些知道多少,他有意透露也好无意透露也罢,这个人身上有很多我应该要知道的秘密,这不仅仅关乎与我,甚至可能关乎与整个吸血鬼族。
与我而言我目前只知道三种族群,人类、吸血鬼和精灵。千百年来这三个族群都没要打破现有的和平关系,人类在社会明处,吸血鬼在角落暗处,精灵在森林深处,而吸血鬼和精灵是死对头,但至少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完成了一件事情,就是隐瞒人类。
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可不是精灵,如果是那群恶心的精灵的话,我在好几百米外都能闻到那令我作呕的气息。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他是不被隐瞒的少数人。
“当然好,”我十分假意的笑了笑,“我可是很喜欢刺激的。”
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最近用一种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看向我,十分自来熟的坐在了我的副驾驶位,悠闲地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免贵姓王,小姐如何称呼?”
“你想叫我什么都行。”我回了一个更加难看的笑容给他,顺便还一脚踩向了油门,当汽车飞出去好几百米以后我的头才转向看路面。这个车经过宁丫丫改良,时速可以达到惊人的速度,所以一踩油门几乎是像火箭一样飞出去,我当然有自信就算车撞的支离破碎了我也不会死,但人类可不一样,在遇到这种时候,往往会以惊讶,恐惧的声音大叫,会紧紧的抓住某个东西来寻找支撑点,或者说还有更加激烈的反应。
但他什么也没有。
他只是坐在那里,对着我的笑容露出了嫌弃的表情,在他的眼睛里,我居然找不到一丝的恐惧。
有趣。
我专心开着车,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千百年来终于又遇到一个没那么无聊的人了,一个是杀人如常态的今初,另一个就是是面对死亡淡定如初的王了。
我秉持着“反正我也不是那么快就能找到宁傅那小子,倒不如去和他找点‘乐子’更好”的信念,一路狂飙的同时还不忘听从我旁边这个人肉导航的指挥。
“你再往前走个1km左右,靠右边有一个如花饭店,我们在那里停车。”
“那里就是目的地?”我忍不住问他一句。
“啊不,目的地刚刚在你狂飙的时候已经过了,我看嘛反正过都过了,纠结也没有办法纠结了,不巧时间到了,我肚子也饿了,就去吃一顿再过去也不是不可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