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1957年爱生于英国伦敦北部纽卡斯尔,她的母亲贝蒂是个妓女,而且更糟糕的是贝蒂根本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生下玛丽的时候她才16岁,她对这个刚刚诞生的小生命充满了厌恶,便把她扔在了哥哥家。
可是没多久她又把玛丽接回来,这时候玛丽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贝蒂脾气暴躁,经常打骂玛丽,每当小玛丽尿床后,她总用恶劣的言语羞辱她,还将她的头按进尿里,甚至还会把床单挂出去给邻居看。
玛丽的母亲有一个新的男朋友,夫妻二人经常一起吸毒,并且她的继父要求玛丽在外面称呼他为“叔叔”,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领取政府发放的单亲补助。
这样破碎不堪的家庭让玛丽从小养成孤僻、冷漠的性格,没有人愿意和玛丽当朋友,除了13岁的罗拉。
1968年5月25日,4岁男童马丁·布朗的尸体,被发现一个破旧的房子里,他躺在屋子的外窗下,血和唾液从他的嘴角流出来。
因为没有明显的伤痕,警方只是在尸体旁发现了一瓶空的阿司匹林药瓶,警方就已小孩误食药片的原因草草结案。
案发后,在学校的图画课上,玛丽画了一个趴着的小男孩,姿势和死去的马丁一样,男孩身边还画了一个药瓶,旁边写了一段话:“上周六,妈妈送我到罗拉那里玩,我们在路上走着,看到很多人围着一座老房子。我上前问是怎么回事,原来那儿躺着一个已经死了的小男孩”。可老师只当她是还原了马丁的案件,并没有过多注意。
没有受到关注的玛丽变本加厉,她多次强调自己杀了人,可大家仍把这当成是恶作剧不予理睬。
更过分的是在案发后,玛丽和罗拉曾多次对马丁的家人进行骚扰。她们笑嘻嘻的描述马丁死亡的惨状,还对马丁的母亲说:“我知道马丁死了,我想看看马丁在棺材里的模样。”
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后来他们两个真的出现在了马丁的葬礼上,并且笑得很开心的看着小马丁下葬。
她们二人只消停的两个月。
1968年7月31日的夜晚,警方在铁路旁的废墟中发现了拜恩的尸体。
拜恩的尸体还是被发现了,他嘴唇发紫,是被人掐死的,身旁的草丛中还有一把剪刀,小腹上被人刻了一个M。
拜恩的死亡让警方决定重新侦查马丁的案子,他们将注意力转移在玛丽身上,留意她的一举一动。
小拜恩的葬礼在8月7日举行,警官多森当天一直留意着玛丽的举动,希望能从她的表现和反应中得到蛛丝马迹。
警察开始试着套玛丽的口风:“有一个男人说当天曾看到你和罗拉在铁轨附近。”
“那这个人的视力一定得很好才行。”
“为什么一定得有好视力?”警察抓住了一个破绽马上追问。
玛丽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她眨巴眨巴着眼睛说:“因为——视力好才能看到当时根本不在场的人。”
负责审问的警官认为玛丽是一个非常聪明狡猾的女孩,她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玛丽否认自己杀人,并将所有罪责都推到罗拉身上,双方各执一词,于是两人都以谋杀的罪名被起诉了。
在法庭上,罗拉表现出一个孩子应有的恐惧和惊慌,常常被吓得大哭,而玛丽则清醒冷静,认为眼泪是懦弱的表现。
审讯过程中,法官发现两个姑娘有一种惊人的相似,他们的表情、反应常常一致,对视的目光中又带着仇视,当一方指控另一方时,对方就会变得异常愤怒,最后法庭不得不让两人分开轮流上庭。
最终陪审团认为,玛丽才是真正的凶手,她残忍邪恶,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毫无愧疚心,而罗拉则是个“愚昧的受害者”。
因此罗拉被释放,而玛丽被判处“终身拘留”。
听到审判结果后,这个十岁的小女孩终于忍不住哭了。
类似玛丽的案件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原本是天真无邪的,可他们却手段残忍,甚至以杀人为乐趣,究竟是什么改变了孩子的天性?
是他们自己,还是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