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或许是在他们合力击杀天狼堂堂主歌狼河的时候,或者是在他们这么多年一起被训练成杀手的无望日子里相依为命的时候,又或许更早,在浮朝刚刚覆灭,全城百姓难逃的路上,当南柯凤将精致的点心包在丝绢里递给他的时候,这个人就已经刻进了他的骨血里了吧。
杜韶华轻轻地触碰着南柯凤的尸体慢慢的回想,那年的南柯凤真的是漂亮到了极点,他坐着古朴庄严的马车里,探头看向自己的样子,和这整条路上的流民都不同,让人移不开眼睛,让人不自觉的靠近,自己就那样呆呆的看着,直到南柯凤将丝绢塞在他的手里说,“快拿着。”他才晓得把目光从南柯凤脸上拿开,注意到手中的糕点,也注意到南柯凤腰间的镶金红玉凤凰玉佩。很久之后,他才知道,那玉佩是南柯凤和他未婚妻的定情之物。
而现在,那块玉佩就在杜韶华自己的怀里,玉早就碎了,零落成七八块,被金钱串起来,有风的时候,互相碰触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像个风铃一样。
杜韶华用食指轻轻地敲了下风铃,听到了叮叮的声音,满意的笑了,满意之后,则又好好的揣进自己怀里,开始刨土挖坑,玉佩碎掉之后,南柯凤就不再戴了,而一直带在杜韶华的身上,一开始是想替他收着,后来的想法说出来有些可笑,好像这信物在自己身上,和南柯凤定情的就是自己似的。
第二次见南柯凤的时候,已与第一次不同,他没了马车,随从也少了很多,换上了寻常人的衣物,身上带伤,韶华想靠近的时候,被他身边警惕的随从拦下了。
“你在跟着我?”南柯凤问。他的随从已拔出了刀,杜韶华吓得想否定,但事实上他确实是在有意无意的跟着他们,他想说,我没有家了,没有亲人,能不能跟着你,但他的这些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已被拒绝。
“别跟了,危险。”
杜韶华曾多次的想,如果南柯凤没有心软的给自己一包糕点,又或者在发现自己跟着他的时候杀了自己,或许他不会落到这种境地,最后一块糕点吃完的时候,遇见了一队骑兵,骑兵首领枪尖直面而来,挑走了他手中包糕点的手帕。
“软云罗?”骑兵说,“小孩,哪里捡的?”
杜韶华摇头。
“肯定跑不远,追!”
他们是冲他去的,杜韶华脑子里浮现出南柯凤那姣好的面容,以及那句温和又清冷的“别跟了,危险。”
他心焦的追着骑兵而去,在一片烧焦的废墟里看到了他,满地的尸体,残缺不全的,焦黑刺鼻的,而南柯凤就坐在那里,半边身子都烧的皮开肉绽,鲜血淋漓,面容也毁的可怖,脸颊有块皮肉快要颓到下巴。
杜韶华心里疼的厉害,又怕的想逃,但他终是没有逃,他无处可去,也无亲人可恋,之后的那段时间里,杜韶华一直背着南柯凤,走到哪里,背到哪里,喝泥洼里的雨水,到尸体身上找吃的,有时候,他觉得背上的南柯凤已经死了,但最终也发现他还活着。
坑挖好的时候,杜韶华已经筋疲力尽,但他不敢停,他怕他会随时死去,那南柯凤的尸骨将再无人收。一只小飞虫飞到了南柯凤的脸上,杜韶华将它拨下来,而拨下来之前,它就已经死了,如果仔细看,南柯凤的四周还有很多这样的虫子的尸体,沾到他血迹的草木也在不知不觉的枯萎,那是剧毒,世上再无比南柯凤更毒的毒药,令人闻风丧胆,避之不及。
小时候流浪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他们就被抓到了蒙着黑布的挤满了小孩子的囚车里,带到了燕子楼,一个专门做杀人买卖的组织。无数的孩子挤在一处等待被各堂堂主挑拣,而剩流浪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他们就被抓到了蒙着黑布的挤满了小孩子的囚车里,带到了燕子楼,一个专门做杀人买卖的组织。无数的孩子挤在一处等待被各堂堂主挑拣,而剩下来的,将自动归为天狼堂之下,成为歌狼河试炼毒药的药人,杜韶华和南柯凤是为数不多活下来的药人之一。
那是个地狱,所有活下来的孩子都是恶魔,期间并非没有逃跑过,最终还是被抓了回来,他不知道被抓回来的南柯凤在外面经历了什么,只知道就是那次,红玉凤凰的玉佩碎了,碎片被握的太紧,扎在手心里,血比红玉还红,南柯凤哭了,那是杜韶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他掉眼泪,他说,“我唯一的身份也丢了,世上再无南柯凤了。”
原来他是南柯凤,他就是南柯凤,浮朝三皇子,浮卿帝临终传位的人。
南柯凤再没提过要逃走,从终日试毒皮肤溃烂的不成样子,到击杀歌狼河替了他的位置,到接手燕子楼又亲手毁了燕子楼,杜韶华一路跟随。
南柯凤说过,所有进了燕子楼的人都是被强制遗留在战乱里的恶鬼,恶鬼只能去地狱。
“如今真的走到了尽头啊,”杜韶华将南柯凤拖到坑里,长长的舒了口气,“我还是那句话,你去哪里,我去哪里。”
杜韶华将那风铃又拿出来看了看,好好地放在南柯凤的手里,那个曾经送玉佩的女子,后来有幸再遇见,那是个任谁看了都会说华贵美丽的女子,但在杜韶华的心里,她只配眼盲心瞎四个字,因为她不识南柯凤,又或者说,不敢不愿。
“这信物,我帮你拿回来了,这次就算是我给你的,跟你定了下辈子了。”
数月之后,山下村落常有人中毒伤病,医官经查,确认是水中有毒,一开始怀疑是有人投毒,几经波折查至玉佛崖下,才见一具枯骨,守座荒坟,以此为中心,方圆十里,寸草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