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中,陆亦歌回到了高中时代。
“妈,我去上学了。”陆亦歌嘴里塞着面包说道。
他骑着自行车在古老的街道上,今天本来是开学的第一天。陆亦歌不想那么快进去,就随便去了附近的光明亭。
光明亭坐落在半山腰,陆亦歌从山下牵着自行车慢慢地走上去。
山里很寂静,只听到流水声和鸟的叫声。陆亦歌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来这里,所以今天上午他也不打算去教室了,想在这躺一个上午。
刚到光明亭,就看见亭旁有一个女生的书包,却没见到她人。
陆亦歌拿出一瓶啤酒,在那里喝了起来。
这时走来一位女生,卷卷的长发,戴着圆形的眼镜,修长的玉腿配上校园式的裙子,真的是美若天仙,这对其他人来说已经是女神级别的了。
但陆亦歌成绩很好,初中追他的女生像她这样的都见多了,所以看见她也习以为常了。
女生看见陆亦歌,脸微微泛红。
“喂,同学。不知道这里是我的地盘吗?”陆亦歌对着她说道。
女生外表看起来很文静,但实际上是只母老虎:“我他娘管它是谁的地盘呢!今天本小姐先来这地方就是我的。”
陆亦歌被吓的有点懵,其实他一点都不霸道,就是因为他以前这性格才会被很多人追。而今天他终于鼓起勇气去嚷女孩子,却没想到被女孩子倒嚷。
他突然间不知道说什么,硬着头皮说了句:“好男不跟女斗。”说完拿起书包放在肩上,起身离开。
“你等等!”女生对着他喊道。
陆亦歌停了下来。
女生断断续续地说道:“我,,,我喜欢你。”
陆亦歌没有回头,嘴角微微上扬,继续往前走。
女生见陆亦歌没反应,又喊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但你现在已成功被本小姐看上了,你休息逃出我的手掌心。”
陆亦歌还是没有回头,牵着自行车下了坡。虽然陆亦歌表面看起来装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但是内心有点波动。直觉告诉他他们还会相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