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有记忆的猫,在宠物店的笼子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类像挑选货物一样挑选我们,真的很不舒服,我不喜欢。看着身边的同类,伸出爪子或是躺倒在人类面前撒娇卖萌讨好的样子更让我不舒服。我感觉到我必须要在这待着,等一个人,等一个人带我回家,这是我的宿命,是我和他生生世世的宿命,是我们逃不开的宿命。等了一年多,我从当年那个不用做什么就很可爱的小奶猫长成了一只高冷的胖猫,其他人类根本就不会看我,一岁多的成年猫带回去是很难培养感情的,这是人类愚蠢的想法,想要没有尝试过被爱的滋味的人去爱别人,实在是太残忍,不是吗。
他来了,带着一道光,这形容或许真的很不准确,他戴着墨镜和口罩,生怕别人认出他来,可是对我来说,他化成灰我也认识啊。看到他来了,我也没有什么反应,因为我知道,他会带我走,会爱我一辈子。他也是一眼就注意到了我,意料之中的。他向我走来,摇了摇头,透过墨镜我也能看到那双纯洁的双眼里透露着无奈和宠溺。他加快步伐,走到我的笼子前,打开笼子,轻轻的把我抱出来。旁边的店员跑来对他说:“您喜欢这只啊,一岁多了,我们一直养着呢,也不要多少钱,您要是真心喜欢给个2000就带回去吧,也就是她这一年多的饭钱。”他看着满脸是笑的店员,皱了皱眉,他肯定是不满店员所说的话的,但是没多说什么,刷了卡就带着我走了。
出了门,我狠狠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啊,爽!他捏了下我的后颈,我轻声喵了一声。说来奇怪,我最是讨厌主动讨好人类的猫了,只是对他,我做什么都像是自然而然的,想在他身上打滚,想让他的手抚摸我,想每天从他的床上醒来,想每天生活在充满他气息的地方。我一点都不贪心的对吧?我真的好喜欢他,喜欢他身上熟悉的味道。他对我很好,别的猫只有偶尔才能吃到小鱼干,而对我来说,他把罐头和小鱼干当作主食一样喂我,我的身材又不可避免地圆润了。他丝毫不嫌弃我,我很幸福,我现在很幸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工作太忙了,每天深夜才能回来,第二天睡到中午就又走了,一个长着胡子叔叔偶尔会来代替他投喂我,在他的身上也有一种熟悉的味道,不过是不能代替他的,谁都不能。他很忙,我说过,所以我格外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可能这一世的我能感受到作为一只猫的寿命不会有多长久。他每天看到我会抱抱我,然后就躲进房间或是去洗澡,再之后就休息了,我不忍打扰他,我能看到他眼下的乌青,眉间的疲惫是化妆品所掩盖不了的。
有一天早上,是冬天,天蒙蒙亮,我头有点晕,他醒的很早,在穿衣服。而我还赖在床上,我看着他穿上鞋,感受到他就要走了。我忍着身体巨大的不适走到他脚边,卧倒在他的皮鞋旁,他看到我了,感叹了下我的反常,伸手摸了摸我露出了的肚皮,轻声跟我说:“我要走了。”我不肯,很矛盾,我一直不希望我的存在打乱他的生活甚至影响到他的工作,可是那天我就是想要挽留他,不想让他走,似乎如果此刻不挽留就没有明天了。我伸出爪子,抓着他的西裤,他还是很有耐心,抱起我,放到沙发上。我留恋的看了一眼,最后一眼他的眼睛。伸出头蹭了蹭他的手。关门,他走了。当天晚上,我没能等到他回家,真的很对不起,当他拖着疲惫身躯回家的时候,我不能再迎接他的,他会在沙发上发现我僵硬的尸体吧。希望不要吓到他。
你好,我叫Cat大人。再见,我们来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