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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越下越大,渐渐遮住CD机里的音乐声。我索性趴在窗台上,闭上眼睛听雨。
突然想起一个少年一个,一个闭上眼睛就能回忆起的少年。
那个少年爱穿白色t恤,牛仔裤,白球鞋。他的头发染成栗色,在阳光下折射出一种很动人的色彩。
他说话的语气带点儿玩世不恭,笑起来眼睛会放电,偶尔略装忧郁的皱眉,更增添了帅气。
更过分的是,他唱歌很好听。
他真是风云人物,迷倒了一大群青春少女。
我也动心了,真的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刚刚转学到学校的第一天就被他手中的篮球砸到了,我捡起球抛给他,他很轻松的接住了,回给我一个灿烂的笑。
然后他的同学都起哄:“抛绣球了。”大概就是起哄,哄动了我的心。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在演偶像剧。脸一热娇羞的往教室里跑去,大概是太紧张了,我竟然左脚踩上了右脚结结实实的摔在了校园里的水泥路上,真是惨不忍睹。
在我窘迫的想要瞬间消失的时候,她跑过来扶起我送我去校医室涂药水,然后还送我回教室,我更是觉得他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少年。
那天放学我一瘸一拐的往家走,低着头,不想路人看到我这狼狈的样子。
终于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那个少年气冲冲的走到我面前:“同学,你到底要跟踪我多久啊?”
闻声,我抬起头,惊喜的发现,原来我和他竟然是邻居。
他妈妈是个很好说话的,阿姨无赖地跟她妈妈说我是被他打篮球时砸到了。
单纯又善良的阿姨认为我身上的伤都是拜他所赐,命令他在我伤好之前都要骑车载我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