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翰是一个屌丝宅男,所谓屌丝宅男,这是一种奇葩之花,他们思维经常会从这个次元跳到那个次元,而宅男一般的职业就是写网络小说,最近林翰就在写一本名叫《异世修仙录》的小说,这本小说无非就是主角金手指大开,惹得众倾世美女愿一生相许,众圣兽愿臣服于斯,众小弟愿肝脑涂地,众炮灰不愿死也得为了主角死,但是林翰和其他作者不一样,他还擅自加了一条:主角的心灵及肉体都要锻炼,所以主角全家都不爱他,甚至还打骂他,小小年纪杀光了家里所以辱骂过他的人,又被仇家追杀,捡到一件天地灵宝必要遭雷劈,劈的噼里啪啦作响,等等,反正只要是可以折磨主角的法子都叫林翰写上去了。今天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午夜十一点五十,闹铃声响起“铃铃铃”林翰听见闹铃声不由得开骂起来,我太阳nMLgb,我的苍老师闹
铃有病吧,’房间里诡异的安静了一会,“咦?话说我为毛把闹铃设到这个时间啊?嗯……啊!遭了今天说好十二点准时更文的,啊!这下遭了”林翰不管不顾的冲向了自己的电脑准备开始更文,他看了看时间,瞬间崩溃了“遭了,来不及了,十二点到了T_T”正当林翰已经到崩溃的边缘时,头脑一阵晕眩“咦!头怎么……这么……晕啊!”“嘭”的一声,林翰头一下子碰在了电脑上,周围也开始形成一个黑洞,然后,然后自己就被吸了进去,可林翰没想那么多,他现在只想着为什么碰到电脑的是他英明神武的智慧之脑啊,可没等自己想完,自己就已彻底昏了过去……
现在,林翰正坐在马车上回忆着自己穿过来之前的事“我擦,怎么这么倒霉,没按时更文不说,居然还倒霉的穿了,穿了不说我居然穿到了自己的书里,还是个炮灰级别的,露了几下脸就为了主角牺牲了,太伟大了……伟大个屁啊!mad当初我怎么会写这种脑残剧情啊!我感受到了来自世界的恶意……咦!这书是我写的,那我岂不是可以在猪脚之前把那些好东西拿一点点呢!应该……可以……吧?啊!不管了,先抱大腿再说,话说回来,现在猪脚应该在逃难途中吧?”“小王爷,王府到了,可以下车了”是的,林翰不仅穿了,还穿成了书中第一男炮灰靖王府里的墨雨翰小王爷,这位小王爷生前名声可真不是盖的,现在他穿过来以后走到哪里都会有他的仇人,正当林翰走下马车时,迎面跑来一位男子倒在了他面前,“王爷小心此人身上血迹斑斑,怎么看怎么像仇家追杀,小王爷我们还是快进府吧,免得惹来什么麻烦”“逃难的,咦?逃难的,话说,主角现在也在逃难。不会这就是他吧╭(°A°`)╮,应该不会这么巧吧……个屁呀!算了,先救再说吧”林翰将地上那人拉起来然后叫人抬进他房间,到了房间后,林翰叫人端了一盆水来亲自给这人搽脸,慢慢的,污秽被一点一点擦干净,那人的脸也一点点的露出来“我擦,这么完美的脸,一定是主角”再转头看了看自己那和一般帅的人比起来还要帅一点的脸,但和床上这人比起来顿时觉得没有可比性。瞬间心里不平衡了,早知道他会穿到这个身体里,他就应该花更多的好词来形容自己的,“对,如果让我重新穿回去,我一定要把我的容貌改成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咦!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唔”微小的呻吟声从床上穿来,林翰赶紧回到床边等待着主角醒来,可等着等着,床上的人却没什么反应了,于是乎林翰自己睡着了,只是他没有看见在他躺下后不久,床上的人突然睁开眼,眼里闪烁着金光,并不像个逃难的人,反倒是像一个找到猎物的猎人“呵,真有趣,就不怕救了我招来祸事,反正最近闲来无聊,到不如在这逗逗你”说完,用细长的手指捏住了林翰的鼻子,“唔”林翰用手一把拉下作怪的手,就继续睡了,而床上的人也闭上了眼睛继续“昏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