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允恩是我们大院里特著名的别人家的小孩。她父母以医院为家,是一对有名的德艺双馨的伴侣。1998年那场洪水之后,边允恩的爸妈是二院带头去灾区支援的。边允恩本人也要求随行,并捐掉了自己的零花钱,衣服,玩具等等,在灾区她白天给灾区儿童辅导功课,晚上拉小提琴安慰演出,最后还带回来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女孩抚养。那小女孩又黑又廋,特崇拜她,张口闭口都是“我姐会啥啥”的,重点一般放在最后——“不像你,吴紫旋,就会花钱。”
也对,我认可,照单全收。
上初中的时候有段时间我特虚荣,买东西的第一原则就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我收到过无数昂贵的礼物,很多都被都进储物室永远不见天日。十岁时我许愿最想收到边伯贤的礼物,可到了十五岁,我已经不再奢望。
喜欢是世上最没道理的东西,不喜欢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