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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小故事

阿念的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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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是学校的诗人。

是的,就是会写诗的兔子。这一点小白兔是很自豪的。

她常常会在玩的时候冒出一句,“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那一定是古代的时候,非常有文采的兔子写的,小白兔这样想。

她又会久久地盯着月亮,嘴边又吟唱着说:“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李白一定是一只有才气的兔子。小白兔这样想。还有他一定是一只白色的兔子。

于是学校里的朋友们都想让小白兔给他们写诗。但是小白兔不会写除了兔子以外的诗。

“不写兔子的诗都是不优雅的!”

比如长颈鹿。对于兔子家族来说,兔子们是没有那么长的脖子的,兔子们都是短脖子(也可能是没有脖子啦)。于是小白兔并想不出有什么好的词语可以形容长脖子的。

又比如说班上的猫,猫的尾巴是很长的,至少在小白兔看来是这样。而小白兔的尾巴却像一个毛茸茸的小球。所以小白兔还是想不出有什么好形容那累赘的长尾巴的文字来。

时间久了,大家都不找兔子写诗了。

只有壁虎同学还找小白兔写诗。

可是小白兔依然不会写壁虎的诗,她只会写兔子的诗。

可是壁虎还是那么爱听。小白兔很奇怪,她问到:“你听得懂兔子的诗嘛?你明白长耳朵和短耳朵的区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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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故事分享[em]e166[/em]

以前,在遥远的森林里住着一只胖胖的小棕熊,他有着棕色的而又发亮的毛发,但是他的四肢却很短小。为了保持他那美丽的外表,小棕熊每一天都要去遥远的河边去洗澡。

如果有人问为什么他不愿意直接就住在小河旁边呢?

因为小棕熊孤独啊,森林里就他一个动物,没有朋友,也没有同伴,所以他每天得给自己找一件事做,去遥远的小河边更能消耗掉他每天三分之一的时间,剩下的三分之二,他也做了很好的安排,一半拿来洗澡,一半拿来进食。

毕竟森林这么大,有很多美好的食物可以供他挑选。于是他就着孤独享受着他那美味的食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他的嗅觉极为敏锐,但视觉和听觉就比较差了,他喜欢在树干处留下抓痕或咬痕来宣誓地盘,也喜欢在周围留下深刻的足印来警告入侵者,这就导致了他孤身一熊的状态。

不过更关键的,是因为他拥有一双红色的眼睛,他讨厌这双眼,遇上别的什么动物,也讨厌他们议论他红红的眼睛。

这一天,小棕熊的心情特别好,小棕熊朝着小河走去,一路上他还摘了些他喜爱的花朵,编成了花环戴在自己的头上,他是一只爱美的小棕熊。洗完了澡,小棕熊趴在柔柔的冒出半个小身子的青草上打滚,一圈一圈,百无聊赖地翻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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