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他,今天早操时我又看见了他,看着他帅气的背影不禁想起了那个梦,瞬间脸红心跳。
走廊上,我遇见了他,他在我前面,只要我向前一小步就可以与他并肩起行,而我却只看见他的背影,可望而不可及,或许是懦弱又或者不配。
我叫许文文,现读高一3班,文静是我的外表、懦弱是我的行为、自私是我的性格、自尊是我的累赘、自信我从未拥有,而勇气则深埋于心底。
他叫易寻,读高一2班。
他大大的眼睛,棱角分明的脸,似乎已表现出自己无时无刻不是光的存在。
我知道他和我一样住校,每天都按时跑步,从未迟到,因为爱睡懒觉,我永远都是那个踩着迟到的边缘上的人,六点二十起床,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
他倒是经常穿红鞋,但令我着迷的是他穿那件黑白相间的衣服,衬托出他干净的气质,每天清晨或者是中午我都能看见他跑步的身影,清瘦而挺拔。
清晨的阳光照在每一个角落,也把他照进了我的心里,我不知道这份春心萌动中所谓的喜欢能坚持多久,可我知道现在的自己喜欢他,就足够。
易寻,你知道吗?每一天,我都很喜欢你。
所以我要鼓起勇气,想要追上你的脚步,而你要等我,等我可以真实的面对自己、可以足够优秀的与你并肩起行,很可能是一年之后,也可能是永远。
如果我无法以一个全新的自我面对你,那我只能隐秘于黑暗之中,藏匿于深山老林,深埋于谷底,从此我只能遥望与你。
你知道吗?我对你已一见钟情,这份情或许不如古代痴情女子对情郎的生死相依,但你的喜怒哀乐,已是我的心情。
席安非不知怎么了,非要我说出我喜欢的人是谁,我并不想告诉她。
“你不拿我当朋友。”她使出她的杀手锏。
朋友,好美丽的词,可从不属于我,朋友,或许只是我用来抗拒孤单与白眼,只有这样那些人才不敢欺负我。
我怕惹恼了她,只能告知诉了她,“我喜欢的人是易寻,你千万不要跟别人说,尤其是易寻。”
“好”
我还是轻信了她,她四处打听易寻是谁,被问别的人都很惊讶她为什么打听他,
“你喜欢他吗?”
“不,我朋友喜欢他,”嘻嘻一笑。
别人好奇地问她
“谁啊?”并试探的说出和她关系好的几个人的名字。
在轮到我的名字时,她笑了,笑得是那么耀眼,足够让别人明了。
我后悔告诉她,但她帮我要到了他的QQ号,虽擅作主张,但我有一丝的感谢她,这份感谢足以让我打消对她的不满。
人无完人,或许我真心对她,她将是我真正的朋友。
沙士比亚说过:当我们还买不起幸福时候,我们绝不应该走得离橱窗太近,盯着幸福出神。
我那么软弱。
在到你的QQ号也左思右想,思绪纷飞,我在想,万一你拒绝了加我为好友怎么办?或者问我是谁,见到我如此不堪你会不会感到耻辱,等等。
虽你对我的吸引力告诉我去行动,并与我的自卑打架、争吵。终于,自卑占就了上风。我的心是玻璃做的,易碎,它经不起你轻视的眼神。
而你也有女朋友,我不用想也知道,你那么帅气,怎么可能没人喜欢你,只是她和我的区别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一个是天上的仙子,而另一个是地上的土拔鼠。
席安非说:“分手了,易寻和她同桌分手了。”
心狠狠地一震,我无法猜测她的话是否真实,但我宁愿想信是真的。
我又问过席安非和她的朋友,她们肯定的话让我信了,我承认在听到易不寻和他女朋友分手后,内心有一丝雀跃。
于是,我翻箱倒柜的找出曾经记在纸上的QQ号,早已了无踪迹,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自嘲的一笑,找到了又能怎样,他只能选由优秀的女孩子。
喜欢有很多表达方式,或轰轰烈烈、或沉默付出、亦或像我一样傻傻的看,像只狗;失恋也有很多种表达方式,或暴跳如雷、或痛哭流涕、而他则是平平淡淡 。
易不寻,你喜欢她有多深?又有几分呢?
失恋后的你与常人无异,依旧和别人说说笑笑,我天真的在想,或许你并不喜欢她,只是像朋友说的新鲜感而已,是的,一定是。
你最近喜欢穿黑色的上衣,不知是因为你心情发生了变化吗?还是有其他原因。
今天在宿舍楼下竟然看到了你,朋友闫闻倩瞎起哄,向楼下大喊易寻,我急忙低下了头,怕你看见,可奇怪的是你一次也没往上看,你旁边的人倒是齐刷刷抬头看。声音那么大你应该早就听见了,你或许已经习惯别人对你的爱慕了吧。而我只那爱慕你的那一群人中最低微的一个。
喜欢真是一种矛盾。
我即希望你记住我,又希望你对我毫无印象
爱情是一种病,我已经无药可救。
闫闻倩对我的做法并不赞同,她说,“至少让他知道你喜欢他,不然你对他算什么。”
可是,我喜欢你,不求你知道,不求结果,因为我不配,你如云端之上闪耀的太阳,而我却低如尘埃,或许没有了那件往事,我会不会勇敢的追求你,也许没有也许,一切都不可能从头来过,我的心告诉自己:
“许文文,别在幻想了,你根本不配。”
她们又在和我开玩笑了,席安非真是太过分了,平时和我打打闹闹不说,又和我说手机丢了,真是不可理喻。
气得我火冒三丈,却又不得不压制下来 ,为什么不发火,或许是怕和她们关系闹僵。
一旦闹僵我怕我会失去所有,包括在这所高中离我最亲近的闫文倩。
今夜星光不离,我在约定之地,等待你“”终于将梦唤醒,黑暗烟花是你唯一证明,一千万颗星,已心动为你,与你长路共相依。
—苏诗丁,《 为你沉迷》歌曲。
晚上学校餐厅中,我竟然遇见了他,时间倒回到开始。
我刚买完一楼餐厅最便宜的吃食—糊糊,1碗只要1角钱,我把糊糊端到一旁的餐桌上,便站起来用眼神四处寻找闫闻倩,一直以来,都是我和她一起买饭的。
一瞬间,我的眼神撞上了易不寻,那刀刻般完美的轮廓,清亮的眼睛令我一愣,他就在我面前的几步开外,不近不远,他似乎也看见了我。
我怀疑他是不是一直看着,看着我买糊糊,看着我一个人,并从心里瞧不起我,认为我是乡巴佬、穷人,没有尊严的人。
我怕从他眼中看到轻视,急忙转开视线。
我讨厌人的眼神,因为我可以从他们对我的眼神中,我总能看到:讨厌、嘲弄、轻视、嫌弃以及强者对弱者的蔑视。
当然,我最承受不起的是怜悯,尤其是我喜欢的人对我的怜悯,如果因为这份怜悯,我才得到所谓的友情或爱情,那么我宁愿不要。
我看见闫闻倩,急忙喊:“闫闻倩”。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从炼狱中拯救出来,才能证明我有朋友,不是独自一人的蠢蛋。
我加快脚步,拉着闫闻倩飞一般到达餐桌上。
回头看,他了无踪迹。
睡觉前,我有些后悔晚上的事,我该打扮得美美的出现在他面前,不该买那碗糊糊,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我突然想起了我曾经的朋友,真正的朋友。
陪我十年之久的朋友,从幼儿园到初中毕业。她曾经如一束光照亮了我阴暗的人生,却最后以分开结尾,与其说是她的怜悯葬送了我们的友情,不如说是我强烈的自尊摧毁了我们的十年。可是,我依然不后悔当初的选择。
天空爱上大地,但却离大地太远。于是,每当天空想大地的时候,就会下起倾盆大雨…—张爱玲
明知道天要下雨就该带把伞,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就请别开始。 —张爱玲
我翻开语文课本,一张纸条从课本中飘落到冰冷的地上。纸条上清清楚楚的写着:“许文文,我喜欢你,—易寻”
虽然我心里有一丝窃喜但我随即明白这是席安非的玩笑,易寻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写这样的话呢!席安非在拿我当笑话吗?但我还是装作笑嘻嘻的样子。
我讨厌我现在虚伪样子。
擦肩而过最能用来形容现在的我和易不寻,楼梯上,我正下楼,而他正准备上楼。清晨的阳光照在他侧脸上,异常耀眼,我心不听话地剧烈的跳动着,加快脚步,离开。
即使近在咫尺,却仍相隔千里。
如果有一天,你知道我这种人居然喜欢你,让你心生厌恶,那我情愿你从未知道。
易寻,或许看着你也是一种幸福,我决定把爱恋变成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