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卿染。
我是林家的第二个女儿。
我有一个很爱我的姐姐。
她很安静,喜欢一个人坐着看书。
来家里的长辈都会夸她知书达礼,文静又懂事,对她是喜欢得不得了。
对我却总是只有那几句“笑起来真好看”“好可爱啊”。
姐姐不知道,
我真的好羡慕她。
但她真的很爱我,有什么好东西只要我想要她都会让给我。
她对我实在是太好了,好得让我以为理所应当。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么生活下去。
直到我遇见那个叫林彦俊的人。
我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的眼睛能这么好看,
他的眼里似有星辰闪烁,里面有星河,有风雪,有阳光,
就是没有我。

我从来没有这么想听一个人对我说“我真可爱”,
可初次见面,那句话被他赠给了我的姐姐。
我嫉妒得发疯。
我理所应当地认为她应该让给我。
可每当我和他们一起玩的时候,我总能注意到,林彦俊和姐姐都在互相偷看彼此。
他们真的很像。
总是小小年纪就懂得比别人多很多。
只要别人做出一点暗示他们就能懂,从来都不会为难别人,只会为难自己,
同样早熟得令人心疼。
他们在一起肯定有很多共同话题,所以我总是阻止他们单独相处。
我不能让他们在一起。
后来我得了哮喘。
我不怕死,
但我舍不得他。
我把我的喜欢告诉了姐姐,
我的暗示很明确,我想她也懂了。
可这些还不够,她不听我的话。
我即将一个人坠入无尽的黑暗地狱,可他们却能幸福地在一起。
凭什么?
我被嫉妒折磨得发了疯,我想通了,既然我怎样都会死,那我就带着他们之间互生的情愫一起走吧。
于是走之前,我对他告了白。我知道他的答案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好像被针扎了一样疼。
凭什么这个病会在我身上,凭什么姐姐能得到我想要的一切,包括他的青睐,
这真的不公平。
看着他颤抖的瞳孔,我决定,
我要他永远忘不掉我。
后来啊,我把我的药放进了姐姐的包里,在她出去给我买饭时。
反正我随时都会死,我也不想拖着这个身体再活着了。
我没错,
我也不无辜,
我只是喜欢一个人。
后来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到了一个阴森森的地方,有个酷酷的人站在我的面前,他对我说,阎王一不小心点了一滴墨水在我的名字旁,所以我得了哮喘。
真是个笑话。
但是是我自己放弃的不是吗。
后来他说,他能看到我,是因为我死时仍然带着巨大的不甘与执念,所以有重生的机会。
执念吗?
我最大的执念就是林彦俊了吧。
所以我在阴曹地府的阎王像前跪了两年,为自己换得一个重生机会。
我还是想他,
所以我回来了。
后来我却慢慢发现,
我错了,
错得离谱。
是我对不起姐姐啊,是我破坏了一切啊。
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多么的傻。
还有人要我不是吗。
当我亲口对林彦俊说出那些话时。
我突然发现我的心没那么痛,
我对林彦俊,一直都是占有欲作祟吧。
现在才知道原来和有些人之间最好的结局,是彼此杳无音讯。
不知道为何,我满脑子都是一个人咬着棒棒糖的样子。
后来我发现,那个酷酷的男生好可爱,居然还会脸红。

他真的帮了我很多,
我想他了。

所以我要回去了。
以顾染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