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欢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她拿着抢劫的银两,去购买了一家小店,不大,俗话说,要致富先挖树,叶清欢省了挖树的阶段,直接开店,不得不说,那个流氓还是有钱。但也不够,毕竟是开医馆,还是的有钱,加上叶清欢原来主攻西医,对中医较有兴趣,奈何现代许多中医医治法已经失传,所以叶清欢先买小店,在去医馆当学徒,学成之后在开店
叶清欢漫步在街上,看见一个医馆,没有名字,只挂了一张布,上面写着医馆,其余什么也没有。
叶清欢走进去,一位白发老人走出来,看面相,约有仗国之年。见叶清欢进来。忙问
‘丫头,你可有哪不适’
老人声音和蔼,让人不由生出些好感
叶清欢老人家,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想学习医术,当一名大夫
听到这,老人很开心,现在很少有人学医,他害怕自己去世师傅的教给他的医术失传,但又担心叶清欢只是一时兴起。便严肃了几分,端着嗓子“医术不好学,如果你不能吃苦耐劳,那就走吧!如果能,就拜师吧!”
叶清欢师傅在上,请受徒儿叶清欢一拜
老人听见叶清欢没有一丝犹豫的说,顿时喜笑颜开
师傅好好,我白漫秋后继有人了
从那以后,白师傅教导叶清欢医术,兴得叶清欢在现代是喜欢看医书,对古医还是有一些基础,加上记性好,又有西医做辅助,自是比无基础的学的快些
时光转瞬即逝
转眼三年过去了,叶清欢已经从17岁的姑娘,长大到21了,在古代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也从对古医只懂皮毛到精通,唯一不如意的事,便是师傅要去游山玩水,把铺子转手一卖,就走了,叶清欢在之前3年,出诊,也赚了不少钱,在师傅离开京城之后,叶清欢也把小店装修好了,还去奴隶市场,买了两名女奴,叶清欢给她们取名为红袖,绿箩,红袖长的可爱,有点婴儿肥,本身性子活泼,绿箩则很清秀,性子沉稳,并教会她们如何打理小店。
红袖管账,而绿箩跟着叶清欢做堂,主要原因还是绿箩本来是医学世家,因为被人陷害,而贩卖为奴,而红袖本家是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