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过很多次,要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上一本书原来你还在这里》曝光了前三章的内容,连载过后,直到真正出版上市,这长长的大半年时光中,有过很多很多人问我:用三年喜欢一个人,不觉得辛苦吗?三年听起来说短也不短,说长也不长?我好像不觉得很久啊。就好像书里有写到的,苏韵锦忘不了程铮,正如程铮忘不了苏韵锦,遥远明媚的青春年华里莽撞少年向羞涩女孩第一次笨拙的表达他说不出口的爱意,一直以来,他们都在玩你追我赶的游戏,她希望他放开自己,然而当他真正松开时,她比谁都疼,有整整四年,我没有和胡帅康联系。楔子
这四年里,他看过北城的雪,吹过南海的风。而我只要一想到这些统统是我不曾参与的时光,就觉得心如刀绞。可能有人觉得奇怪,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忍得住四年都不去找他?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受得了三年缄口不提?
这些年里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脱口而出的念可我真的不
敢啊。我真的特别特别害怕,哪怕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会从此失去他。
他可以不喜欢我,可是如果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想我一定受不了。但,我又很矛盾。我四年都没找他,以为自己会渐渐放下。
但事实却证明,就像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世人觉得时光漫漫,而我觉得时光匆匆,没有他的那些时光,从来都是#脚步匆匆。以至于我回头去看,才发现时光真的已经走了太久太久了啊,原来已经回不了。“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不懂爱情的,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没错,当年的我也尚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多年后回望过往时,固执不愿说后悔,却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