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事实上,我曾喜欢过一个男生,就一个。
那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他叫朱学恩,人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功课很好,讲话也很正派。而且他虽然斯文,但运动细胞一样很好,完全不像方玮那样又黑又瘦,说话油里油气。朱学德是小学一票臭男生里的异类,因为他从来不欺负女生,所有任何掀女生裙子、拉女生辫子的坏事从没有他的份。
真要说说理想中的男生的标准,那么,像朱学恩这样的男生是最赞的了。
看着计算机桌上有那张有着他身影的小学毕业照,我的手指轻轻的滑过他白净的脸庞。
朱学恩是我唯一喜欢过的男生,虽然事后他跟我上同一所初中而且还是隔壁班,可是因为上初中后没多久,他就跟我们班的水漾交往了,所以我很快断了这样的喜欢,不再把它挂在心上了。
我不是一个对爱情太强求或是看太重的人,要我倒追男生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一个不可能有未来的男生,我很快放下了。现在再看到朱学恩,我的感觉已不像小学那样了。反正人长大了,很多东西也都会变,尽管小学时我们俩还挺要好的,但上了初中后,已经从好朋友变成点头之交的半陌生人了。
反正男生大部分都是一种很讨厌的烦人动物,如果日子没男生烦也算是逍遥如意吧!
“咚咚咚!”就在我想把这张毕业照给收起来,不再摆出来时,MSN上突然有人在呼叫我。
谁呀?
“嗨,救命恩人。啵!”取名为“要以身相许小枫的方玮”的家伙用一个夸张的振动红唇在屏幕上啵了好大一下。
“方玮!”我瞪大了眼看到那个署名,“要以身相许小枫的方玮”,浑身的疙瘩狂掉一地。
“干嘛?很恶耶!”不知道这家伙的腿废了没?当卫兵一整个下午了。
“哪里恶,人家谈恋爱不都是吃口水在谈的?”
“那跟我什么关系?”我在网上都化名为“恋海的枫”。
“因为你今天救了我啊!”
“谁救你?你想太多!”哼,真是后悔自己的好心。
“要不是你挡着我,我可能已经把武则天给揍扁了。”
“哼,暴力男!”
“我哪有,我只是‘起床气’大了点儿嘛。”
“打人没有道理!”本来就是,打人就是不对的,怎么可以说有“起床气”就暴力得理所当然。
“说的也是,好,我改。”
咦,有这么一回事吗?这么好讲话。不过鬼才信他哩!方玮跟瞌睡虫的死党关系早就是全班都知道的事实,呵,相亲相爱的离不开呢!
“你说什么我就改什么。”
“我管你哩,你爱睡觉爱打人随你便,跟我没关系!”
“干嘛撇这么清嘛,你不知道你对我来说很重要吗?”
“唔!好恶......”这家伙又来了,老是对我讲这些暧暧昧昧的话,难怪小燕子要误会。
“不要装傻嘛!”
“装傻,你才不要耍花痴哩!”喂,这家伙真的是一个超级大花痴耶,他就不能正正经经的好好讲话吗?
算了,跟他讲话是浪费我的生命。
直接贴了一个睡觉的符号,没等他响应,我就下线关掉计算机了。反正这家伙成天都是满嘴的暧昧油腻,再怎么讲话都是一样的内容啦!
唉,臭男生!
爱情啊,不知道是怎么开始的?有开关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