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又指,受害死后,3名被告将其放血碎尸;肉身、内脏和头颅均遭烹熟,当时她还被吩咐煮面吃;证人与第3被告梁曾先后3次将藏有死者尸身的垃圾胶袋,放进垃圾车内弃置。其后邻居由于不堪恶臭,决定报警;警方于1998年5月12日联同法医官到现场调查,并于檐篷发现一袋载有心脏、肝肠及肺部的白色胶袋;
根据次被告向警方表示,由于警方曾到上址调查一宗强奸案,为恐被发揭发命案,3人遂于慌忙下将胶袋弃于檐篷。法官审阅过三名被告的精神及心理报告后,总括三人均有精神变态倾向,在精神不稳情况下犯案,对于公众构成高度危险,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判处三人终身监禁,至少服刑二十年。
G大人正义不会迟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