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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受害者

快餐式

最近,热门话题,N号房受害者有知名女艺人,据韩媒,博士房运营者赵主彬,最近接受调查时称,“受害者中有著名女演员和女团出身女歌手。”警方通过扣押搜查,在赵主彬的手机等数码设备中,发现了著名女团出身A某和女演员B某的照片。照片中A某和B某摆着博士房,要求受害女性,做出的特有手势——伸出左手拇指与小手指。警方认为,赵主彬以A某和B某的照片来炫耀自己,宣传博士房。据悉,警方将于近期以受害人身份传唤两人,调查具体受害情况。

网友评论开始

这位网名叫国民男友说:我觉得赵主彬牟林翰应该和刘鑫在一起然后三个人一起认鲍毓明当爸爸[微笑]​​​​这四人真的坏到让人怀疑他们是否是人~还有那个虐猫的我希望他们五个人可以互相伤害还有方方来给他们天天写日记

还有这位,不想出轨的正妻说:希望保护好受害者隐私,恶魔都下地狱[怒][怒][怒]

“我日日熬夜总想着死于一场意外”,这是一个抑郁症患者说过的一句话,虽然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只是觉得心疼。那么人为什么会得抑郁症呢?是生活的环境,工作,还是感情经历伤害太深刻。

被“性侵”从来都不是受害者的错,长相和穿着也从来不是成为被“性侵”目标的理由,我们应该在事情未发生之前做好保护,但更应该从小教育孩子们不要去当施暴者。这个社会没有我们想象的这么完美,的正是因为有了黑暗,才能更好的去衬托光明的可贵啊。

其实一起吃饭喝酒,牵手接吻都不意味着同意进行性行为。没有达到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也意味着不同意。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是犯罪。

并且,也不能通过婚姻,以及血缘关系,弱化这种同意。一切不遵从当事人自愿的,都不是达到了性同意!

在性的这方面,中国一直不是很开放。有人说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要禁止小孩子明白最重要的人性。很多小孩子从小学就开始有这种好奇心的问题,跟想法,一直会被遮遮掩掩中禁止到高中,女生甚至会更久,得不到爱情,满足不了欲望,满足了的还会被人冷眼相待。这个帅哥他个人认为,这种道德实际上是反人伦的,反倒是不健康的。

说的是对性的好奇懵懂,比如有很多小学的孩子,直到初中,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变化,以及生命是怎么来的,需要的是正确的性引导,而中国人大多都保守,有的家庭不允许女孩了解,这些问题导致其他问题出现。

可是现在的小孩子都早熟是真的啊,现在小学六年级就有去开房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想法,可是有这种想法难道不正常吗?

这时候这位叫顺子的律师说

1、未成年人的性同意实际上往往是不能算是真正自愿的,就算看起来可能是自愿的也不可以被当做真的,极大可能性是被诱导、被逼迫的。

2、不管是什么关系,什么情况,成年人都不该也不能与未成年人发生X关系,违者当被重罚。​

希望国内普及性教育,可以从小开始慢慢逐渐接触,但是绝对不能没有这方面的教育。

国外的sexeducation说的是they,也就是包括了她和他,不分男女consentmatters,而且特地教了什么时候的consent才是真正的consent,就是当两者即将进行性行为的时候,不是之前也不是之后,且各国的性同意合法年龄不一样,一般分为几种情况,但是我就记得两种。

第一种情况,年龄偏小,就算同意了发生性行为也属于违法,第二种情况,到了一定年龄,同意了之后,发生性行为为合法,反之,属于违法,其中这个年龄区间内,教师与学生之间就算同意了,也属于违法。

关于“之前”这个时间点,不是进入房间时,也不是躺在床上时,而是二者开始有了intimatebehavior的时候,那个时候的consent才是真的合法的,且性行为进行中时,有一方突然反悔说要拒绝,另外一方应当立即停下,不然就是属于强奸了。

所以说强奸很难定罪,也有这一方面的原因,但是同时也有一句话我译成中文吧:强奸罪是强奸犯的错,不是受害者的错

——Rapeisthefaultoftherapist,notthevictim.

社会上经常把错归咎到女性受害者的穿着,行为,以及一些其他的点上,而实际上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你仔细想想,穿好看的短裙是她的权利,出去夜跑也是她的权利,喝醉也是她的权利,比起从小教育女孩子别穿短裙,晚上别出门别喝酒,抑制她们的自由,不如从小教育男孩子学会尊重和保护女性。

偏题不知道偏到哪里去了,叽里呱啦写一大堆。希望恶人被绳之以法,以后再也不用听到这种惨剧了。

性侵这个话题感觉一直就是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说成是受害者有错,每次发生这种事情都是同样的说辞,如果不严惩,好像就变成了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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