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不想做混混了,混混想娶镇子里那个天天卖馄饨的姑娘。
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有一天混混吃了馄饨没带钱,尴尬的抓耳挠腮,女孩噗嗤一笑,逗他说这样吧,不如你以身相许。混混突然就被迷住了,什么江湖恩怨,什么快意恩仇,他都不要了,他就想和姑娘一起卖馄饨。
入帮的时候有帮规,他那时候年纪小,就想一生混在江湖,闯个名声,所以当当当在大当家面前磕头发誓,一生只为帮会,一生不退帮会,用生命捍卫帮会尊严。大当家也没辜负他的这份心,一直视他为左膀右臂,精心栽培。
可他突然就不想混了,虽然听起来有点渣,但他就想和老实姑娘结婚。
大哥也没为难他,大哥说,我年纪比你大许多,早就将你视你为义子,你愿意安定下来我也开心,可帮里总有兄弟不服,我当大哥也很为难。这样吧,你去给我搞一吨珍珠,要颗颗精美。剩下的我来,我去抚平兄弟们。
混混咬了咬牙答应了。
他决定出海,虽然海上都是海盗。
第二天一早,他把姑娘给他纳的鞋,裁的衣通通包进一个布包,扔进了姑娘家的院子里,大喊一声,老子才不稀罕你。
说完混混就哭了,在海上求财有多难,他是明白的,他怕他回不来。姑娘这么好,不想耽误她的一生。
混混心里默默想着:老子真的特别稀罕你。
九年后,混混回来了。
他晒得黑黑的,还瘸了一条腿,可他回来了,大当家看着一马车的珍珠,吸了口大烟没讲话,挥了挥手让他离开,混混走的时候,帮众的眼神都无比的崇敬。
然后混混去了姑娘的馄饨摊,被姑娘的爹妈打了出来。
姑娘也挺想混混的,虽然他那时说了那样狠的话,但是姑娘还是喜欢他。
晚上姑娘的房间里就进来一个人,抱住了她,虽然黑灯瞎火,但是姑娘知道就是他,混混哭了,姑娘也哭了。
姑娘说:“你的老大变了,小心他。”
混混说:“我知道,你也保护好自己。”
第二天,不大的镇上掀起了血雨腥风,混混一个人对抗整个帮会。但渐渐的,越来越多的帮众走到了混混身边,混混大获全胜。
毕竟现在想想,大当家的要求也太过分了,谁不愿意追随一个有情有义又年轻又有能力的新人呢?
大当家这几年抽大烟抽的越来越凶,甚至指挥兄弟们去偷,去抢。
混混们不愿意,虽然是混混,但是也都是凭本事吃饭,给人卸个货啦,帮人盖个房啦,他们就是想闯荡江湖加入的帮会,没想到他们心心念念的江湖是这个样子。混混们都有些失望。
混混后来对大当家也没下狠手,逼他戒了大烟回家种地了。
他遣散了帮会,对兄弟们语重心长的说:“江湖不是那么好混的,平平安安的过日子才最幸福。”
明明遣散了帮会,但他娶姑娘的那天大家还是都来了,极其风光。
他骑在马上,九年的光阴在他脸上刻上了成熟,姑娘坐在轿子里,眼角飞起的细纹都洋溢着幸福。
是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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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舟作者:是阿橙有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