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烈日炎炎的上午,贝雨函身着白色T恤,牛仔短裤,百无聊赖地在街上逛着,嘟起了不高兴的嘴。
什么嘛,城里也没什么好玩的啊!再说了这什么鬼天气啊!自己人身地不熟地在这瞎逛些什么?
眼角随意地瞥了身边的墙角,“嗯?”
贝雨函注意到墙上那张海报—天呐!好帅!
自己忍不住将手放在鹿晗的脸上,这是人吗?明明是个男的,长得却比女孩还要精致!
下面写着三个字母:EXO
“这个男生,怎么好像这么熟悉?”贝雨函看着鹿晗,眨了眨眼睛.
“嘶—头好痛。算了,不去想了
继续大跨步向前走去,看看自己那辆有些破烂的摩托车,唉声叹气了一声。接着自以为很帅气地开着车哼着那全是走音的调,很嗨的在马路上驰骋
“啊!”贝雨函尖叫起来!不知什么时候,马路上有一辆宾利跑车。贝雨函一个急刹车,不小心撞到了身边的以为墨镜帅哥。自己与那摩托车也华丽丽地倒下......
“卧槽!”贝雨函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
呜呜!自己花了三百块跟林大叔换来地车啊!就这么废了!
贝雨函看看身旁那位带着墨镜的男人,不由得打量起来。一头金黄微卷的波浪头,刘海耷拉在额头,帽子很好的反扣在他的头上,又有些活泼的气息,除了上衣和裤子,外面居然还有一件黑色风衣!
疯了吗?这么热的天,墨镜帽子风衣!不是疯了就是脑子秀逗了!但这样搭配在身上,真的有一种冷傲的气息
虽然隔着墨镜,但贝雨函能感觉到,他很帅!
“没事吧!”墨镜大哥向她伸出手。
“没事。”贝雨函将手放上去,吃力地站起身,不知怎的,这只手好温暖,居然还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平视对着他,虽说隔着墨镜,但贝雨函一直盯着他那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小脸蛋
怎么,有股熟悉的感觉?
“你的车......”也许是被她盯得太久了,男子有些囧囧地说。
“没事!反正也是些破铜烂铁......”贝雨函装作不在乎的样子,自己省下饭钱买来的车啊!
“真的吗?”男子还是有些愧疚
“既然这样的话,那你就......请我吃饭吧!”反正自己穷得连饭钱都没了,就让他请自己吃饭吧!”贝雨函将计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