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凯是我们乐队的鼓手,和我一样酷爱音乐,只是他疯狂于听起来刺激却嘈杂的摇滚,而我却坚持尝试不同风格的曲子。
在排练房里,我们经常因为要拍什么风格的曲目争吵的面红耳赤,站在一旁的他的弟弟也是乐队的主音吉他手王源,也并不是总是向着他哥,而我们乐队唯一的女生颖琪总是仰着头看着我们笑,他喜欢音乐和我一样什么类型的都喜欢,只要是有音符的旋律,他好像都会欣然接受。
我们的乐队的名字是我想出来的以弗所。
当我把这个名字说给他们听时,他们的眼睛仿佛都在发光,我知道这是个好名字,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来源,我也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只有我心里清楚它的由来。
上课了,请同学们拿着课本,今天我们来学第三单元的testA…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个中年的男人,每次上他的课我都很喜欢看他的头顶,因为嗯,他是秃顶,呵呵
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有时在黄昏时候屡屡徐辉刚好撒在他的光头顶上,然后他的头恍恍惚惚的,居然像是在发光很神奇的样子。
其实班里的所有同学当然包括我都很尊重他,听说他中年丧偶自己辛辛苦苦的,在我们中学干了20年,看着他左右两侧本已不多的头发,现在也有些苍白,加上朴素的装束,矮小的身体宽厚的眼镜,不免让人感到有些沧桑。
下面请印小冷同学读下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