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从事发的“蜀山震灾”到本章的“叶安闺友”结束整个一个大情节总共用了二十小章(含总结),一万八九千字,其实这个情节不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有了的话就会使整个内容更合理。按照我的计划,师父是一定要再次中毒的,小骨也是一定要再次盗神器救人的,可是与原著不同,这一次的老仙不会再一次的袒护小骨,更不会替她受罚,可是师父也是人,已经动情的他也会有各种各样不舍的情绪,可以他的性格不能写出来,他这个人更不会表现出来从而给小骨知道,这样就会难免的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误会少点总比多点要好,但如果不加上这个情节的话以小骨原本的阅历完全不可能理解师父的心境,没有经历过处置叶桐时的挣扎小骨更不可能读懂师父内心的挣扎所以我才会不惜加长文章篇幅来加入这个情节,而且事无巨细的讲清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因为只有经历了这样一段故事,小骨才有可能真正明白身为仙者(掌门)的责任,在精神上和师父达到统一,为后续故事的发展开一个好头。
反观整个案件,大家不难发现叶桐盗仙草和千骨盗神器的本质属性是相同的,核心词也是相同的三个:于我有恩,引发动乱,情有可原(注意这三个词的排列顺序)。今日的叶桐就是来日的小骨,今日的小骨就是来日的师父。可是叶桐比小骨幸运,因为叶桐只是失掉了一些修为,小骨却动及仙根,险些丢掉了性命,叶桐只是受了五年雷刑,日后不会有任何的不良影响,可是小骨的复发加反噬却一直跟了她上百年,知道百余年后小骨飞升上仙。同时小骨也比师父幸运,她只为了叶桐妹妹找了一个好的义父加以救治(虽然没过多久她自己也出了事),可师父却为她几乎用掉了全部的法力来助她反本还原。
其实于我这个作者的角来看叶桐的出现有他的偶然,但也是必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相对的幸与不幸,再高明的法官也无法保证过手的案子审判完全公平公正,相对而言,“虽不能察,必以情”已经是最好的结果。认识的人因为情有可原被判重刑(或是形容凄惨)掌权者会于情不忍,那不认识的人形容照样凄惨又待怎的?对于一个完善的政权来说刑罚不公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严重时甚至会危机社稷,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本文提供的“赏赐不偏私,刑罚不废公”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再看本情节中最大主角。叶桐:他是作为花千骨的影子出现(不是云翳对云隐那种影子,意为花千骨是叶桐形象的原型),他的三观,他的表现实际上就是花千骨的一个缩影。叶桐的出现,于花千骨有一个关于师父心境的提示作用,也有一个关于她自己的警示作用,但是师父中毒后花千骨已经没有了思考能力(东方语方寸大乱),也就联想不到警示作用了。
关于叶青璃。她就是琉夏的转世历劫之身我曾经纠结过在写她的时候是用原版名字琉夏还是新版名字青璃,但是枕上书给了我答案,叫叶青璃无疑更顺口(因为叶桐的名字和他们的关系是提前设计好的)。
再来说说本章标题,叶安指的是叶青璃得到安定,闺友指的是千骨解锁好闺蜜蓝忆这两个内容对于后续发展有重要意义,为防剧透我就不说了。
下一章就是千骨前往韶白门和莲城查案,因为内容基本和骨剧一模一样,我会用最简洁的语言讲述完,相应的对话会减少,叙述会增加,当然,关于无垢的处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