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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

覆灭的烟火

在臭气熏天的小巷中,几个警察都围绕着半蹲在地上青年,眼神充满期待。

“咳咳,第一种,这个惨死的受害者就是今天中午偷我钱包的扒手,第二种,凶手就是那个扒手,我的钱包很可能是他在行凶时掉落的,不过……”秦凌突然停止了说话。

“不过什么啊?”庞旭问道。

“不过显然,第二种不成立。”秦凌眼神暗了暗说。

“啊?为什么啊?”其中一名警察不解的发问。

“你等秦科长说完好吧。”庞旭不满的看向那个警察。

“无妨,我之所以说第二种不成立是有原因的,首先,他是个扒手,他不是强盗,他没必要把人杀害,而且,就算是因为他偷钱未果,被人发现然后扭打在一起,他失手把人杀了,但至于把人砍成这样吗?”秦凌指向眼前的肉泥堆。

警察们一致的看向肉堆愣了几秒后摇摇头。

“一般砍能砍成这样的,不是自己被绿了来报仇,就是长期受欺负然后突然爆发的人,再有一种,就是单纯的就是想这么做,全凭自己的心情的人。”秦凌推测道。

“……最后一种是认真的吗?如果有这么个人,那只能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了。”庞旭皱紧了眉头。

“你见到的还是少,我以前处理的案子还真有类似的情况,一般这种凶手都具有反社会心理,所以我认为凶手另有其人,而那个扒手,就是受害者,显然,这个倒霉催在偷了我钱包之后没多久就被砍了,我的钱包在他旁边,只能说明凶手不是冲钱来的,如果扒手是凶手,他刚偷来的钱可能就这样丢失在现场吗?”秦凌句句直戳重点。

确实,在大城市里干偷窃之事的人,多半是不愿意劳动却想享受的人,或者是因生活所逼无奈只好干见不得人的勾当的人。

对于他们来说,钱就是命啊。

“那,那这样说的话,凶手只能是……”庞旭有些头疼。

“只能是和他有仇的,而且是血海深仇,啧,不过,如果是随机杀人的话,这案子就麻烦了。”秦凌说到最后,烦恼的用手捂着额头。

“不是吧~别拦着我,先让我死一死。”庞旭绝望的用手做枪抵在自己太阳穴上,做了一个枪毙的动作。

“害,不过最起码判定凶手应该是男性,这么凶悍的场面,我一大男人都不行,莫非凶手还能是女性?”庞旭感慨道。

“没有什么不可能,在新时代,女人也能撑起一片天了。”秦凌挑眉说道,“你姜姐就是个好例子。”

“哦~谁是个好例子啊,小秦凌,嗯?”

一道妖娆熟悉的声音从众人背后传来,“我丢,完蛋了。”秦凌小声哔哔着。

姜芙最讨厌有人背后议论她,不管是夸奖还是贬低。

“姜姐!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和吴井晨一起去那个,那个什么高中?对,启明高中了吗?”庞旭有些惊讶。

“奥,案子太大,上头让我把秦科长拉去一起看案子。(^_^)”姜芙笑盈盈的说着转向秦凌“你也很愿意吧?小秦凌?”^_^

他敢说不愿意吗?咱不拿命玩儿。

“额,现在去吗?”秦凌一副面对现实的模样。

“对,现在就去。”姜芙抻抻衣服歪头说道。

“那好吧~_~,辛苦你们了,我先走了,一会儿我叫一个我比较看的上的实习法医过来,也算是让他历练一下吧。”

秦凌站起来,收拾好工具向姜芙走去。

能入眼的实习法医?谁啊?这案子不是案子了?都跑了?!

庞旭在狂风中再次凌乱。

我就是那个作者吼吼,猜猜这个实习法医是?(>﹏<)

我就是那个作者两个人终于要接触了,不要急,慢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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