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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上海篇

嫌弃夫妇:归去来

1941年,上海。

这天早上,或者说是上午时分,岳绮罗总算睁开了眼睛。迷糊中环顾了这间小屋子,堪称家徒四壁,没了床就是一个空空荡荡。现在陈山不在,连点人气儿都没有,这间房子在岳绮罗眼里更是被定为了一文不值。

至于自己?自己不能完全算人嘛。

岳绮罗否定了自己的凡人身份,却不得不爬起来穿戴整齐了准备出门。

不是她有出去逛大街的瘾,只是今天外面太阳晴的很好,也就显出了家里冰窖似的冷。

岳绮罗出了门也没地方可去。

站在弄堂口想了想,她抬手拦了辆洋车,回了自己家——现在是无心家。

当初来到上海要着手寻找张显宗时,她买下了一处小洋楼。的确是“小”洋楼,二层小楼,带个小院子;家里雇佣的佣人多了就要住不下。虽然不大,但房子还是很精致的;也是个顶体面的住处了,起码比宝珠弄强不知多少倍。

回到了原来的家,岳绮罗才发现无心彻底把她的好房子糟蹋了。

岳绮罗之前的那位房主多半是个有闲情逸致的文人雅士,把前院培育成了一片小花园。她虽然是没有去侍弄那些叫不出名的花花草草的爱好,但心里还是觉得这花圃不难看。

结果无心住进来没几天,就不知道从哪弄来一条大头大尾巴的大狼狗。

不知道是不是无心太懒,怠慢了遛狗这一事业;大狼狗攒着满腔活力无处发泄,只得在院子里连跑带跳的把小花园踩成稀巴烂。

岳绮罗站在残花败柳里,看着活蹦乱跳的大狼狗,还有附在一只白公鸡身上的白琉璃。

她满脑子就剩了一个词:鸡飞狗跳。

陈山最近总在码头上跑。

倒不是遵循他老爹当年的意愿去码头上当一名勤恳搬运工;他近来是跟着颜老板做事。

颜老板单名一个畅字。此人早年间曾是王亚樵的门徒,不过后来他发现王亚樵这个人似乎是带着一点民族主义的。

颜畅和大多数在上海滩混的人一样,愿意为了钱烧杀掳掠;但不愿意为了民族大义去卖命行刺,这导致了他半路倒戈,退出斧头帮加入了青帮。

做王九光门徒时,颜畅也并未将自身事业拘泥于暗杀一途。他在外面大肆招揽帮众,抢地盘开赌局无所不为,经了这些年也累积出了好些不小的产业。

陈山就是他新近招揽的帮众之一。

就在前天,陈山刚跟着他为一家轮船公司出头,在码头上大打一仗,全胜而归。

轮船公司的总经理知道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虽然帮自己教训了仇家,但是既然沾上,便甩不脱;故而也不含糊,直接就将一艘轮船的使用权送给了颜畅。

颜畅得了便宜自然高兴,手底下参与斗殴的人都得到了不少的报酬;老板吃肉,他们喝汤也喝了个肚儿圆。

只是陈山觉得钱还是太少,因为他正筹备着搬离宝珠弄。

买不起大房子的话,买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也是好的。现在的老房子实在太寒冷潮湿,即使岳绮罗不说,陈山也觉得是委屈了她。

今天陈山难得回来的早些,可进了家门却发现家里空空荡荡的不见人影,他顿时就有些焦急。

她跑哪儿去了呢?她又能跑哪儿去呢?

岳绮罗在小洋楼里劈头盖脸的骂了无心一顿后,又吃了几样好点心;约莫着过个个把钟头陈山就会回家了,才起身打道回府。

她没想到的是,等她晃晃荡荡的进了宝珠弄,再慢悠悠进了家门时;陈山已经是坐立不安的模样了。

“哎呀,你可回来了!你说你,出去跑什么啊,我今天回了家,一看你没影了,把我吓了一跳!”陈山一急,又带出了丁点上海口音,不过他及时收住了;岳绮罗不爱听他说上海话,她说她听不惯。

岳绮罗却是撇了撇嘴:“就许你自己成天出去跑,不许我出门逛逛?你瞧瞧你自己那个野劲儿,脱缰野马似的;我都想在家里修个马圈把你关起来。可惜你这……家徒四壁的——修不起马圈!”

陈山笑了,觉得小姑娘这话说得很可爱有趣:“别胡说!我想,总不会一直家徒四壁的,从前我一个人怎么着都是混…现在有了你,我得赚钱,等我……反正,到时候我给你修两个马圈!”

然后他揉了揉岳绮罗的头发:“我做饭去了,你别吃糖了,一会该吃不下饭了!”

陈山钻进小厨房,天雷勾地火般的忙碌,噼里啪啦一阵子;他端出了三道小菜,还有一只小碗里盛着他在外边买来的卤鸡腿。

菜都是家常菜,只有一道豆芽里混了点肉沫;那只鸡腿,是单独给岳绮罗的。

其实倒不是陈山买不起两只卤鸡腿,只是他存了攒钱换房子的心,就看每一个硬币都珍贵;那只鸡腿也自然成了他的奢侈品。

在小饭桌前坐下,岳绮罗也瞄见了那只唯一的鸡腿,并不去碰它。

“等会儿吃。”

她一拖再拖,直到她拌着小菜把一小碗米吃到见了底,那只鸡腿还是全须全尾的躺在碗里。

“我饱了,那鸡腿——太油了,我实在不爱吃。”

陈山有点急,她那么瘦,又是个猫的饭量,还成天少荤多素的;这怎么行呢?

“你尝一口,这个味道很好,一点儿也不油!我排队买的,听话,啊——”

情急之下,他甚至端了碗,把鸡腿夹到了岳绮罗脸前;并且张开嘴巴,发出了哄几岁小娃娃吃饭似的声音。

岳绮罗再不吃,他就能端起碗来满屋子追着岳绮罗喂。

岳绮罗感觉他那个样子很好笑,也有点傻里傻气的可爱,于是她向鸡腿屈服了。

意意思思的咬了一小口,她皱着眉头做出一副嫌恶状:“我说了我不想吃,你非要我吃——又油又咸,你这个队白排了,我要喝点水去!”

陈山赶紧爬起来到厨房给她倒了杯水,仿佛如果叫岳绮罗自己倒水,那只水壶就能活活累死岳绮罗。

伺候完了岳绮罗,陈山重新坐到饭桌前,就着岳绮罗品尝过的鸡腿,他扒了两大碗饭。

他心想,岳绮罗在饮食上好像把自己当成了厨房里的上帝,自己做什么她吃什么。

从没听见她说过想吃什么,爱吃什么。

不过倒经常听她说这个咸,那个淡,这个油大,那个炸过火了。

不由自主的又看向了一旁的小姑娘,他低头一笑,说了句:“挑食的小丫头!”

岳绮罗不理他,拿着把剪刀低头剪纸人。

陈山没得到回应,也就不再开口;只单单看着她,看着看着,就觉得心跳和呼吸都停滞了——也许没停,只是迟钝到让他迷糊的地步。

他轻轻巧巧的伸手撩起岳绮罗前额的刘海,歪过脑袋撅起嘴唇,吻了吻她的眼睛。

陈山感觉到她的睫毛颤抖了一下,但并没有躲开。

长而密的睫毛刷过陈山的嘴唇,痒痒的,带得陈山的心在腔子里都翻了个跟头。

“哎,小姑娘,喜不喜欢我?”

岳绮罗瞄他一眼,觉得他有点犯神经,但她还是点点头:“喜欢。”

陈山嘿嘿一笑:“那你喜欢我什么呀?”

“喜欢你长得好。”

陈山听了还是笑,然而心里暗暗有了些酸涩;他自认为面目只是端正,肯定谈不上什么美男子——不然不早有人请他去当电影明星了?那这“长得好”,大概就是“会长”的意思吧。

她说的没错,自己的确是会长——长得像她的张显宗。

第二天是个湿答答的阴雨天,天气不好,陈山的心情也一样不好。

想着昨晚小姑娘那句“喜欢你长得好”,他酸溜溜的出了门。

岳绮罗是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天气虽然不好,她的心情却很好。

站在门口目送陈山离开,她抬眼远眺,从陈山的背影上看出了千里迢迢的架势。

万里河山一片茫茫,在举世无尽的悲欢离合之中,她又一次苦尽甘来、修成正果。

她觉得自己现在很好,很幸福。

回味完自己的幸福后,她就开始琢磨那些幸福里美中不足的地方——她想到了唐曼晴。

顿时有些火冒三丈的意味了。

那个女人简直就是胆大包天。她养的两个狗腿子保镖不仅打了陈山,她还上门“看望”陈山;她那天抛出去的媚眼岳绮罗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窗台上摆着一盆草,天还凉,陈山说开了春那盆草会开出小花来;岳绮罗勉强压下怒气,拿起小喷壶浇灌了那株草。

凝望着草叶上的晶莹水珠,她又想起了现在叫陈山的张显宗,然后一颗心就柔软的好像水珠一样了。

岳绮罗自认为是个完美主义者,她的柔软里最好还是不要参杂着美中不足的好。

于是她用陈山买来的牛角梳梳理了头发,低头系好了袖扣,又抬手整理了衣领。

然后她撑伞出了门,跟着开路的小纸人到了唐曼晴的家。

唐曼晴是个美人,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之间都是风情。

如文学青年写的爱情小说里一般,自古就是英雄爱美人,才子爱美人,痞子也爱美人。

因为四海皆爱美人,所以唐曼晴是开在上海十里洋场里的一朵交际花。

现在是中午,唐曼晴是常年日夜颠倒的,这会儿她刚刚起床。

昨天陪一位做洋酒生意的新贵老板打了大半夜牌,钱虽然没赢多少,不过老板托人从香港给她买了一只最新款的钻戒。

唐曼晴懒洋洋的坐在餐桌前,抬手看了看食指上的钻戒;可惜今儿天不好——有阳光的话,那颗钻石会更亮更闪。

岳绮罗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名女佣。

“我找唐小姐。”

虽然女佣并没有不让岳绮罗进的意思,但岳绮罗还是抬手收了女佣的魂魄,她本着慈悲为怀,不想吓到无关紧要的谁。

“你是什么人?”

岳绮罗一笑:“你的保镖打过陈山。”

“陈山?那个小赤佬?”唐曼晴皱着眉头极力回想,总算是想起了那个长得不错的“包打听”。

“我当时不是给过他医药费了吗?你又是陈山的什么人?”

岳绮罗笑眯眯的拉开椅子在唐曼晴身前坐下,下一秒,她猛的伸手掐住了唐曼晴的脖子。

岳绮罗不打算吃人,她很多年没有滥杀无辜了;虽然她从来不是良善,但还是愿意相信行善积德这一条的。

不为她自己,全当是为了张显宗。

岳绮罗还是不想杀唐曼晴,但要给她点教训。

“放开我!来人啊!救…呜呜…!”

听着唐曼晴的哭号,岳绮罗眨了眨眼睛,突然有了主意;她自觉自己的智慧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松开唐小姐美丽的脖颈,伸出指头点了她的眉心,岳绮罗恰到好处的收了她大半魂魄。

于是唐曼晴慢慢的走进了厨房,找出了一把磨的透亮的菜刀;手起刀落,她的右手砍下了自己的左手,血流如注。

唐曼晴满脸都是泪,眼里是疯狂往外跑的惊恐;岳绮罗单手托腮望着她,猜测着她现在在想什么呢?

血腥漫开,岳绮罗舔了舔嘴唇,不是饿,也不想吃;只是本能的想起了从前刀尖舔血的岁月。

连带着想起了自己那会看不上张显宗,一心要缠着无心的傻相。

她笑了——往事不可追,想起来真是又久远,又渺茫,带着一种老旧泛黄的滑稽。

唐曼晴家的厨房很快飘出了肉香,女主人养的长毛小狗闻到了香味从二楼跑下来。

那只小白狗不会知道锅里煮的并非美味佳肴,而是它主人的一只左手。

再看看唐曼晴,虽然因为岳绮罗的控制她还站的笔直,但两只眼睛已经往上翻,嘴角吐出了白沫——没中毒,她是吓得。

岳绮罗坐在唐家的餐桌前,角落处的留声机正在曼声歌唱,靡靡之音一扭一扭的弥漫了整间屋子。

屋里并没有开灯,外面雨还没停,屋里就显出了些许黯淡;音乐随之带有了温度与水分,听起来就是如泣如诉了。

因为张显宗,岳绮罗吃了很多年素。

因为张显宗,岳绮罗很多年不滥杀无辜。

因为张显宗,岳绮罗今天吓疯了一个女人。

此时的岳绮罗不知道,七八年以后的某天,她会因为张显宗——那时他也叫肖正国。

她会真正放下杀戮和鲜血,乃至生命,去换他一个前程似锦。

——番外上海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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