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金子萱在咖啡馆消磨了一个下午后,张琉把金子萱送回了家,免不了又要进去和金次长寒暄一番。
好不容易推辞了金次长留他吃晚饭的好意,出了金家大门,他先迎着风做了几个深呼吸,同时眼前冒金星,累得将要昏过去。
累的要死的张琉在傍晚时分回了家。正疲惫不堪的想补个觉时,电话又来了,是本地的一位大商人请客吃饭。
他不想去,但这是交际应酬,和办理公务是一个性质,他不能因为不想就不去。
人活着就是这样,哪怕自己由一个类似土匪的杂牌军团长做到了督理也是这样;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太多事前面都要加上一个“不得不”。
深夜时分,他带着一身酒气打道回府。
刚进门就在客厅吐了一地,小刘和几个仆人急忙跑来收拾。小满也被惊醒了,裹上外套出了卧室,她看到了张琉。
他的酒意没有因为一场呕吐而醒透。正瘫在沙发上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他短发凌乱,眼神相当涣散,虽然自称彻底清醒了,但是说话时舌头还明显地发硬。
小满看了他一眼就不看了——不敢看了,怕自己的眼睛会长在他身上。
醉鬼一样的张琉看着不体面,但更招人爱了——至少是更招她陈小满爱了。
她真想给他拧把热毛巾,给他倒杯热茶,当他是位了不得的大爷,好好伺候伺候他。
可是不行,她只是他捡回来的小丫头,他不让她干活,但也不要她。
她只是不明不白的住在他家里,连当个丫鬟伺候他的资格都没有。
次日日上三竿时,张琉头痛欲裂的起了床。
洗了个澡后他觉得心里清明了不少,这才下楼进入书房办理每日必行的公务。
签了一打文件后,他想起自己还没吃饭,又走出客厅张罗着想吃点迟到的早饭。
然而小刘告诉他厨房的师傅死了老娘,昨晚上请假回家奔丧了。
“喔,那出去吃好了。小满呢?小满吃饭了没有?”
小满应声从餐厅探出一个头来:“我在这,别出去吃了,你过来坐吧。我做了菜,这就好了。”
很久没有除了自家厨子以外的人给张琉做过饭了。上次似乎还是在天津过年时,夫人给司令包饺子,他跟着沾了一顿光。
想到这,他生出了点怀念,坐到桌子前,他发现小满摆出了几盘家常菜,以及一盆自制的炸酱面。
“厨师请假了,就出去吃饭好了,你不用亲自动手的…不过我倒是没想到,你还有一手好厨艺。”
小满歪着头一笑:“我在家里给那一家子人做了好几年饭,好厨艺谈不上,吃得饱是肯定的了。”
“这很好了。炸酱做的很好吃。”
小满托着腮看着张琉往嘴里送面条,她突然生出了一种满足,仿佛她是张琉的老姐姐似的,看着他吃饱穿暖她就心满意足了。
“师傅请了一周假,这一周你在家的时候我就负责做饭吧。外面的馆子味道好,可也不知道到底干不干净,自己做安心些。我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干挺好的。”
张琉点点头,默认了小满这代理厨师的身份。
小满又说:“你下午要不要用汽车?要是不用,我想让小刘开车带我去一趟菜市场。家里没有什么菜了,让勤务兵去不太好,他们不会挑菜,买回来些不新鲜的就不好了…你想吃什么?天气开始冷了,买些白菜回来在家里放着挺好的,冷天就是要吃好菜炖肉片的嘛…”
张琉看着小满絮絮叨叨,觉得很好玩:“都好,你来决定。我今天没什么事,给你当一回汽车夫陪你去好了。昨天喝多了酒,我正闹头疼,正好出门见见风。”
小满很高兴似的,“好呀,那我去换身衣服,你快吃,吃完了我们就去!”说着,她起身伶伶俐俐的跑开了。
张琉看着她的身影,忍不住要微笑,小满和他谈论白菜土豆菜市场,他却丝毫不认为这些话题俗不可耐。他不是从小不食人间烟火的阔少爷,他经过苦日子,他知道能果腹的白菜土豆,其实是生活的真谛;和他面前的那一碗管饱的炸酱面一样,滋味胜过一切罗曼蒂克。
饭后张琉亲自开汽车,带小满去了菜市场。
他有很久没有进过这种地方了,上次还是他多年前做小乞丐的时候——那时他时常去菜市场炸馓子的小摊附近,蹲在地上捡掉的馓子渣吃。
小满像个过日子的小媳妇似的,和小贩讨价还价的采购蔬菜瓜果;她好久没有这样开心了,倒不是因为和张琉的独处。
张琉很多次带她去外面吃西餐下馆子,也曾经带她去洋行给她买过很昂贵的手镯;但那样的张琉,远远没有今天陪她买三棵大白菜的张琉亲切。
小满很感激厨房师傅的请假,虽然师傅是因为家里办丧事,她这个感激似乎不太恰当——但她的确是很高兴,今天的张琉仿佛突然跌落了神坛,他们像一对…
尽管不好意思,但小满确实是这样想的;他们就像一对过日子的小夫妻一样,一起去买菜,妻子负责挑选,丈夫负责把那些大白菜搬运到车上。
极至在回家的路上,小满还在暗自高兴;因为金三小姐和张琉一定不会有这样的经历,她不相信金三小姐会和张琉在菜市场约会。
小满沾沾自喜时,张琉开着车,突然有点恍惚,因为觉得自己此刻心情不错,至少是很自在。
他没觉得自己一个督理和小满来逛菜市场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自在。
而昨天,他和粉雕玉琢的金子萱坐在放着西洋交响乐的咖啡厅里时;却由衷的烦到想撞墙。
想到这,他突然打了个冷颤;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他意识到自己今天不该和小满出这趟门。
小满就是小满,他当初在张北县让小满留下来时问了她的名字;小满大声告诉他,说她叫陈小满。
从那以后,他也就把小满归为“陈小满”一类的;她不是勤务兵,不是家里使唤的小丫头,不是他认的妹妹,更不是他认的闺女。
小满就是小满,他会护着她,养着她,心甘情愿的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希望她一生平安幸福——仅此而已,再无其它。
当小满说爱他时,他已经在心里做下了决断——如果他也去爱小满,他就是天字第一号的混蛋。
所以他不能出尔反尔,不能打破小满一生的平安幸福,他不能对小满有任何想法。
也许,他应该和冯世安商量商量,给小满介绍几个身家人品都好的青年做朋友,小满还小,不用急,她满可以由着心意多挑选两年伴侣……
正琢磨着,他眼神一飘,突然看到了路边佝偻着身子行走的一个人;他猛地踩下了刹车。
副驾驶上的小满被这突如其来的急刹车吓了一跳,还没等她缓过来气,张琉却飞快的拉开车门冲了下去。
张琉觉得,自己刚才像是看到了马云松。
马云松者,是当年张显宗手下的一名师长,说起来他也是张显宗手下的一员猛将。张琉的少年时代在军营里跟着他学了不少东西。
后来张琉带着一个团撒腿跑出天津后,听说马云松因为不愿意跟着顶替张显宗上任的王司令,自立门户了。但后来又因为势单力薄,打仗没打好,本人也被王司令整死了。
像是怕他跑了似的,他飞奔到那人面前,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似的问道:“是…马师长么?”
那人也是一愣,盯着张琉看了又看,颤巍巍的开了口:“小六?”
“是我!马师长,你是什么时候到的北平?我…我当时听说你死了…”张琉几乎不能相信面前这个人是马云松。
在他的印象里,马云松三十岁多岁的年纪,生的高高大大,头发永远向后梳成背头;是个很体面威武的军人形象。
马云松是什么模样,他一路看了六年,闭上眼睛都想得出,他想如果不是今天见了马云松,再过二十年他也会记得这个人的模样。当年的天津,当年张显宗身边一切的人和事,都好像烙印一样刻在他心上,他始终印象深刻。
就因为脑海里已经有了个深刻的马云松,所以他看着面前这个灰影子,几乎将眼珠子瞪了出来。
灰影子非常的高,非常的瘦。
身体是一具骨头架子,飘飘摇摇的撑起了一套看不出颜色的粗布衣服。
再往上半身看,他一头参差花白的乱发垂下来——可是,算起来他今年也就四十岁出头。
他的面孔也是一样狼狈,瘦如骷髅,眉骨和鼻梁显得特别高,两只眼睛深深的陷在了阴影中;张琉觉得,他几乎像个棺材里爬出来的活鬼。
这个鬼一样的人摇了摇头:“我早就不是师长了……我,一句两句说不清的…小六,你过得…看起来很好,司令没看错,你是有出息的孩子…”
“我现在还是带兵…之前在察哈尔,是今年才来了北平。”
马云松很惊异似的:“你去了察哈尔?我记得那时候司令是让你往南面跑。”继而又自嘲的笑笑,“我是一路要饭跑到北平,连张报纸也买不起,现在的天下事,我是半点也不知道了。”
张琉抓着他皮包骨头的手就走,“我的事,也是一句两句说不清。这样,马师…马叔叔,你到我家里去吧,安顿下来我们再慢慢谈。”
因为小满在副驾驶,所以马云松在后排和几颗大白菜和一堆茄子胡萝卜相伴回了张琉的家。
到了家张琉先叫人热了点中午小满做的菜给马云松吃——饿得太狠了,不宜猛地大吃大喝,怕伤了肠胃;又让人带他洗澡剃头搓去了一身老泥,接着给他穿上了自己的一身衣服。
收拾利落了的马云松,除了一头刚剃的短发是花白的,和瘦的脱相外;大体算有了个人样。
接下来张琉和马云松进行了一番长谈,总算知道了马云松出落成如今这个样子的原因。
原来他当年败退以后,本来也很想得开,横竖手里有钱,他打算回到租界的家里关起门来做寓公。可是那个王司令赶尽杀绝,宁愿花大价钱贿赂英租界的巡捕房探长,也要把他揪出来弄死。
他先是在牢里被打了个半死,也是他命大,没有被折磨的断胳膊断腿;等到王司令打够了他,要把他拉去秘密枪毙时,他拼了剩的半条命,抢了一把枪跳车逃了。
租界是不能回了,他的家已经被王司令抄了,老婆孩子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逃了;没有了钱他回租界也是个死。
于是接下来的岁月,他就靠着要饭,从天津卫流亡到了北平。
张琉听完沉默了一会,又问道:“那个姓王的收拾了那么多以前的旧人,那…夫人呢?我打听过夫人的消息,可没人知道,我总觉得夫人不是一般的女流之辈,她应该是不会死…”
马云松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听说王福成那个龟孙一直想找司令的遗孀来着,他一直以为你是司令的干儿子,想从夫人那审出你的下落来。但是一直没找到夫人,说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说来也怪,夫人一个女子,那会子天津那边那么乱,她若是跑的话…是怎么那么不留痕迹地跑出去的?还是说,司令先前都安排好了?”
张琉沉吟片刻,突然说:“我一定要打回天津。王福成现在不是升巡阅史了么,我现在没能力动他,以后总会有。我想夫人一定也活着,将来回文县,慢慢问,一定能问出些下落来…马叔叔,回来给我带兵吧,你若是不想,我也不强求,我会养你一辈子;只是我觉得…你现在并不老,一切重新开始,为时不晚。”
马云松抬手捂了脸,竟是哭了,“好…我一直很想重来,可是当年我跑出来的时候真是什么都没了;我要是个娘们儿,我真能去卖肉…小六…现在不能叫小六了,你是督理了,我愿意跟着你干;我别的不会,可我打了十多年仗,我能帮到你。我会帮你,咱们慢慢来,回天津,总有一天能回去…”
张琉的一只手握住了马云松枯瘦的手:“没关系,其实我…很想听到有人再叫我一声小六,这就像…就像司令还在似的…当年的旧人死的死逃的逃,今天我们能见到,就是老天开眼。马叔叔,你先在我这住下,我尽快给你找房子。你先养好了身体,然后我拨给你一个师;我还叫你马师长,像在天津时一样,好不好?”
说完这番话,他握紧了手上的一只茶杯,暗暗的用力,几乎要把那只杯子捏碎。他想象着那只杯子是天津那个春风得意的王福成巡阅史的化身。他总是上战场,上战场就要死人,但他从没特意的想杀过谁,王福成是第一个。
他不是爱杀生的人,但不杀不行。
这个人把司令的旧人逼的死的死,活的也活的落魄潦倒;把自己逼出天津,把夫人逼的隐姓埋名不见踪影。
他怎么能让这个人活?
又想起来在察哈尔时有个算命的瞎子说他身上血腥气重,这辈子最后会“不得善终”。
忽然想笑,不得善终就不得善终吧,他有给他善始的张司令,他必须去替那个人夺回失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