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玉临天坐在一个比较大的房间里,他的半边身的全部用绷带缠绕,此刻一名身穿白大褂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手法十分娴熟地拆着绷带,动作行云流水,绷带之下露出完整的皮肤,肌肉线条照比两个月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来真是个怪物,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等伤势足以致命了,哪怕能侥幸捡回一条命,半生也要搁床上。”医生的声音处于兴奋,竟然有些颤抖。
门口竖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白须白眉白发看上去像个老者,实际上是中年大叔的人,走到门口。玉临天热情的向他打着招呼。
“哎,可不是嘛!能够有足够实力见证这一幕,这个世界上貌似也只有你了。”他的脸上始终带着何旭的微笑。
“哎,小伙子,哪怕是能让我做一次手术,光是手术费我就能在北京三环左右买套房子,而我却在你身旁照看了整整一个月。”那名白大褂显然是棺材底伸手——死要钱的性格,那名白大褂来就不大的眼睛,被他这笑容一扭曲就更显得小了。
“呃,我现在可没钱。”那名医生来这的时候不知道都要了多少次的钱,虽然他承认医术极为高明,但在他跳线了好几百次的时候,自己对他心中的敬畏正在一点点的减少,反正她也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死猪不怕开水烫。
真正让他伤透心的是,从他住院两个月里,自己的父母从来没有来看过自己,虽然他们已经离十年,都各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也只能暂住爷爷奶奶家,医生跟他说爷爷奶奶来看过自己,这倒是令他的心情好了许多。
只不过他出院的时间没有人知道,假如对外亦公布,他可能就会被各国的科学家拿来做小白鼠。
现在他就处于一个某军团的地下室里,这个军队表面上是特种兵军队,实际上是为了对抗自己之前看到的那个怪物成立的组织,准确来说就是一个能够自己控制力量的怪物,而对方就是不能够自己控制力量的怪物,虽然年代久了,对方也能控制自己的力量,但这已经无疑成为了一种上千年的信仰。
也就是说,他是要为铲除邪教而奉献力量。他可没把自己想象的这么伟大,他知道使自己大脑中那不久之前与自己融合的第二人格做的,那个人格是与那些魔神一个年代,掌握着一些炼金术,自己也在昏迷的过程中学习了一些炼金术。
只不过炼金术早已失传了,这个部队的人也少的可怜,一个王牌军队算上后勤与警卫,才不过一个班级的人而已。
但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人少,就认为他们好欺负,恰恰相反他们掌握着高级的世界核心科技,他们的电池能够储存300V的电压,哪怕是他们的手枪也能瞬间摧毁一座高达三米的大楼,防弹玻璃在他们眼前就是笑话,他们的防弹车车窗玻璃都是拿金刚石薄膜贴上去的。
但真正令他目瞪口呆的而是他们的恢复能力,但好像自己的能力是最bug 的。
准确的来说,他们就是人兽混血,按照眼睛来区分强弱。
由低到高分别是黄,绿,紫,黑,红。而自己的橙金和之前姑娘的蓝色,都是男女两性中级别最高的两位。
能够来到这个军团的人,无疑不是运气好的。啊,当然心智也得过关,因为能够在人魔混血实验中存活下来比例大概是一比一亿,也就是说整个世界也就能凑出来这一个军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