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警察通知的时候,我正漫步在布拉格街头。
这里是我初遇阿云的地方。
我自幼被人贩子拐卖到外国,隐忍数年。在一个寒冷的雪天,我使计逃离了那个“家”,只着一件单衣,迷茫而落魄,不知该走向何处。
是她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将我带到一个有火炉的房间,给我一碗温热的中式汤面。
那时她的肚子已经微微隆起,可我还是不可自拔的喜欢上了她。
哦,阿云就是高慕少爷的母亲,也可以叫她高太太,不过我不喜欢那么叫。我只喜欢称呼她阿云。
啊,我可不是什么同性恋,我只是喜欢阿云。
那个如素梅一般雅淡的女人。
可是高先生的警惕心太强,仿佛是情敌之间有天生不合的气场。那个男人有着惊人的敏锐力,一直劝说阿云让我离开。可是我善良的阿云呀,坚持温温柔柔地反驳他:“小吴很好,我还要让她当我孩子的保姆呢,我不会赶走她的。”
可怜的高先生,能做的也只是不停带高太太飞来飞去,一年很少回几趟家而已。
每一次离开前,阿云都会抱着襁褓里的孩子,郑重的嘱托我:“请一定帮我照顾好阿慕呀。”
她温柔和善的声音一直回荡在我耳边,这么多年了,我也一直谨记着她的话。
我会好好照顾他,视若己出。
可我没想到,阿云的儿子,竟也是一个同性恋。
他有着和他父亲一样的偏执和倔强,深爱一个人却不知道如何表达。
其实在我看来,白桉少爷,也是喜欢他的呀。
看着他俩别扭来别扭去,其实还挺闹心的,于是我出来故地重游,回忆和阿云过去的美好时光。
可是这两个别扭的小孩子,怎么一没有家长看着,就把自己给玩没了呢?
站在高慕的墓碑前,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阿云的脸——
“请一定帮我照顾好阿慕呀。”
对不起,阿云。我食言了。
据警察调查,高慕利用地下势力购入了一款效果极强的致幻药物,此物为香薰状,吸食过量则会导致死亡。
而毫无疑问,在偏僻无人的花满别墅里,他早已无力回天了。
同他一样,吸食过度而死亡的还有安小姐和白桉少爷。
“现场还发现了管制刀具,地板上有搏斗过的痕迹。房内的花瓶里插着的玫瑰花早已枯萎,经鉴定应该已经有三天之久了。”
“床铺上躺着的死者被摆成了祭祀的样式,尸体下方铺满了玫瑰花瓣,且没有被压乱的痕迹,由此可以得出,死者是死亡以后再被摆到床上的。”
“同时桌面上有一份遗书,笔迹均为高先生亲笔所写,其中,他给一名吴悦云女士留下了1224万美元的遗产和10%的高氏集团年分红股份,其余全部捐给相关慈善机构。”
“那么吴女士——请您签下转款协定吧。”
我颤抖着手,缓缓签下阿云给我取的名字:吴悦云。
我一直以为我对高慕的所有感情皆由阿云而起,可是现在我却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1224——是我给自己定的生日,也是我初遇阿云的那一天。高慕这孩子,遗传了他母亲的细心体贴,让人倍感温暖。
.......真是个臭小子。
有泪水从我的眼中滑落,沾湿了胸口别着的小白花。
——早知道就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