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在公司楼下买手抓饼,一回头就看见她慌慌张张的往前走,应该快迟到了。
她还是和从前一样,长发大波浪,穿了件风衣,冬天里的暖阳映在她的侧脸上显得侧颜分外好看。
我鼻子一酸,被风迷了眼。对视大概三秒,她的眼睛里依然有光,像我们最开始认识的时候一样。
不过这个狠心的小家伙呀,别过头就走了,连一句问候都没有。
不过正是如此,才更心酸。
我们都太以为是,以为只要分开的时间足够长,就真的可以不再想起。
见到前任的感觉,大概就是:我可以将她还给人海,但是无论过多久,都无法阻止我将在人群中一眼认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