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蓁甩甩脑袋,赶走那些胡乱的想法,走出了洗手间。
红酒后劲上来,她感到脑袋有点晕,一时没有看到前面来人了,撞上对方,低着头道了声歉,正准备离开。
那人却抓住了她的手腕。
秦蓁忍着不耐,抬起头想看一眼对方,却听到对面男声:“喝醉了?”声音虽不似大提琴般低沉厚重,但落入耳中就像鼓膜上颤起的沙砾,如清泉撞石,清冽优雅,就像这个人给人的感觉一样——优雅内敛,清冷高贵。
“顾珩,好久不见啊。”秦蓁笑,看着眼前的人,五年未见了,当初的少年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整个人的气质更加内秀低敛,玉质盖华浑然天成,真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男人没有回她,眉头微蹙,眼前的女人却是和记忆中大不相同了,以前她爱美,白色校服上衣下面总是搭着百褶短裙,脸颊干净白皙,总是挂着笑,仿佛一眼就能看透。
他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秦蓁的场景,那天天空很蓝,万里无云,本来一直接他上下学的司机家里母亲生病了,他让司机回去看望母亲,自己可以回家。然后就遇到了一群小混混,她就是那时候从天而降的,是真的从天而降,他们站的位置有棵榕树,据她说,她当时正躺在树上看鸟儿搭鸟窝,然后就看到下面一群人正围着一个男孩,看校服是他们学校的。
“同门校友有难,当然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十几岁的女孩正沉迷金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吧?免得等一下他们又回来了。”“我叫秦蓁,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的蓁,你叫什么呀?”“我是初二三班的,你是几年级几班的呀?”……
他看着她的嘴一张一合,叽叽喳喳像只麻雀。
回忆戛然而止,眼前的女人依旧很美,但是不同于以前的干净爽朗,变得慵懒媚人,画着精致的妆容,站在自己面前,跟他说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