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三年,我一直到处跑,把见到的事写成小说,幸运的是销量还不错。
就在我忙着下一本书的筹备时,电话铃仿佛催命般响了起来,我盯着备注上的名字,愣神了好久,才接了电话,顺带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两点半。
“喂?与与,找我有事吗?”
电话那头的人沉默了一会儿,才有些微的声音传过来。
“顾余与,接电话。”
“哥,你忒不仗义了,打了电话让我接,还用我的手机,虽然我也打算告诉早早。”
模糊间,我能分辨的出来,前面的声音有些冷漠,后面是顾余与的声音,我有些好奇什么事让他这个点打给我,出声问“与与?你还在吗?怎么了?”
电话那头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后顾余与没心没肺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早早,我要结婚了,来给我当伴娘吧。”
我愣了下,随即笑着说“与与,你是我们这届最早结婚的吧?”
“嘿嘿,那不是遇到真爱了么?”
我半开玩笑道,“难得啊,哪位女中豪杰能让留恋花丛的顾少爷收心?看来我得去会一会她啊。”
顾余与在电话那头笑了笑,声音掺了些温柔,转头就又变成了痞气的模样,“我一会儿把电子请柬给你发邮箱里,你记得看。”
放下电话,我突然想起来一个背影,清冷高贵,就像不可玷污的神,像她这样的凡人是接触不到的。
不多时,电脑“叮”响了一下,我放下手中有些微凉的咖啡,打开了邮箱。
请柬很漂亮,是香槟色,最后落款的结婚日期是九月十七,敲了敲桌面,今天是五月八号,还有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新书的第一稿应该没有问题。
确定好了时间不冲突,拿起笔,却迟迟落不下去,有些烦躁时,脑海里却突然冒出了那张脸。
我突然来了兴趣,之前几本大多写的都是各地的人文风情,这次换换风格,写一写当年她暗恋的故事,似乎也不错。
有了头绪,我开始纠结书名,写了很多个,总觉得不太好,随意的打开网页,粗糙的浏览了下,看见了页面下方的一,我顺手端起了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有些凉,想到今天亲戚刚来,我又起身把咖啡倒掉,站在咖啡机旁,纠结着书名。
回过神来时,咖啡已经满溢,我匆匆的整理掉,坐在了电脑前,敲了敲屏幕上的一。
就在我一筹莫展时,灵感女神却眷顾了我,认真的想了想,先敲完了大纲,在最上面醒目的位置敲下几个大字——《九九不曾归一》。
我做好这一切,再回到卧室时,天色已经泛白,我叹了口气,想起了下午约好的盘本,换了身衣服爬上了床。
自从大三开始我很久没有好好的睡一觉了,倒没有什么失眠啊什么的,只是睡觉总不踏实,中途会醒来好几次,向今天这样,一觉睡到下午三点的,很少了。
简单的吃了点东西,我背着包包带着坚果出门。
坚果是只布偶,之前花了大价钱卖来的,我也一直是用最好的东西养着,两年了,到没有出现过什么病,这一点也让我很心安,至少我不担心它会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