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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绝(七十四)

魔道之君不绝

他三岁就开始坐在铺子前边,看着阿爹怎么卖饼,然后他来看门。

金子勋想要回去,在兰陵给小妹一个名分。然而妹夫只是摇摇头,很平静的道:

“不必了,不会有人知道的。”

金子勋一愣一愣的,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而现在,他从没想到,自己这个新来的堂弟,竟会为了他的外甥,给他的妹妹一个兰陵金氏头等的名分。

没有别的什么,只是因为那份同情与责任。

责任是种很宝贵的东西。

但是金子勋很骄傲,他为他的妹妹感到骄傲。

金子轩便把这件事告诉了江厌离,江厌离这才明白,原来战中与她相惜的金小妹,就是她在夫家的姐妹。

可是她也再见不到她了。她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放在了金家、她的牌位前,点上了一支香。

金光善对此并没说什么。他看中的是金光瑶,之前之所以也认这个儿子,一方面是因为孟瑶先前救过他们一家三口,有感激之情夹杂;一方面是金子轩自作主张与他拜为兄弟,情理上过不去;另一方面也是孟瑶在伐温之战中战功赫赫,又有聂明玦保释,入金家名籍他也不愿同聂家产生分歧。

然而这当中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金光瑶的为人。

他看中的是他这个人,心思缜密,城府极深,为人处世圆滑,让金光善有种难以言隐的骄傲感。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从他第一面见这个孩子,当初也是他的一番话给了自己找到了一个台阶下,从此以后这种父子间的关系就愈发纠缠不清起来。

然而当他认金光瑶这个儿子,金光瑶也由此从孟瑶升为金家公子的那一刻,他突然发现,这个孩子不是从性格上与自己极为惊人的相似。不是。那更像是从骨子里所便有的拘谨,那是谨慎,有野心,有政治头脑,有手段,这是他性子里最大的特点,为人处世中既得利益的最大得胜者。

他突然发现,金光瑶很聪明,即便他外貌既不出众,身高也与子轩差了不止一个度,可是这并不妨碍他就聪明的事实。

想他金光善自成为宗主以来,为人处世一向受人敬重。即便有传言不好之处,那也只是他自己某些男女情爱上的毛病。金光瑶很聪明,若是加以正确的引导,不让他在人群中走了歪路,必然是世家子弟中的新一代领头人。

但是金家宗主这个位子还是要由金子轩来做的,他是正室,又是嫡出,世家公子榜第三。他很器重金光瑶,想要他将来承仙督之位。

这是一个梦想。金光瑶由此来到了一个全新的家庭,一个父亲器重他的家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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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葬岗。

魏无羡坐在黑色的泥地里,伸手一抹,抹了一额头的泥。不过他好像丝毫不在乎的样子,又把地上挖起的土理了理,把一个身穿灰衣服的小孩子放了进去。

这孩子生得一张讨人喜欢的圆脸,一双水墨般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歪歪的扎着一个短短的马尾。看起来不过两三岁的样子。

光第一眼,便足矣教人看出这是一个美人胚子。

魏无羡把他放进浅浅的坑里,笑着道: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

那小孩子也咧着嘴拍着手。魏无羡又埋头,亲了亲他满是灰尘的额头,揉着他的脑袋道:

“我把阿愿种在土里,等着就会长出很多阿愿陪阿愿一起玩啦。”

小孩子像是听懂了一样,兴奋的拍着手,眼睛完成一道好看的弧。不远处一道颀长的身影在原地伫立了一会儿,又终于走上前,看着泥里一唱一和戏耍的老大不小,道:

“乱葬岗南边的地开垦出来了,种萝卜还是种土豆?”

“温情,你来啦。”魏无羡咧嘴笑了,又摘下小阿愿头顶的皮绳,细指轻拢着他的头发扎着辫子,道:

“当然是种土豆了,土豆好吃。”

“萝卜好养。”温情秀目一瞪。

“种土豆!”魏无羡嘟了嘟嘴,又挥着手,招呼不远处抱着一个木盆的少年,“温宁!”

那个白衣少年回过头来:

“公子。”

“种土豆!”

“不行!种萝卜!”

温宁还没来得及答话,温情便脸色一沉,又高声喝住他。

“听我的,种土豆!”魏婴又道。

“你听他的还是听我的!”

温情又道。

温宁背着药篓,呆呆地站在原地发愣。

“种萝卜!”

“不种萝卜,种土豆!”

坐在一旁的小阿愿看着两边喷的唾沫星子,小嘴一咧,稚嫩的嗓音笑道:

“种阿愿!”

“阿愿不能吃。”温情看了他一眼,面色柔和了下来。

“咦?”阿愿咬着手指头,“阿愿要玩!”

魏无羡给他绑好发扣,伸手将他抱了出来,边举着他边对温情道:

“土豆阿愿才咬的动。”

温情眉头一挑:

“等土豆长熟了阿愿的牙也长得差不多了。”

“嘶,好像也有道理。”魏无羡把阿愿抱在怀里,顺便站起了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道:

“那就种萝卜吧。”

说着,便将阿愿架在脖子上,转身。

温情两手抱臂:

“你去哪儿?”

“买土豆。”

魏无羡回头,露出一个皮皮的笑。

温情扶额:

“没带钱。”

“哎呀,忘了。”魏无羡顿住了脚,不好意思的笑笑。

阿愿骑在他脖子上,拍着他的脑袋:

“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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