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嘿嘿笑了一下,骑上单车走了。郑之桃懊恼的说“校园里不允许骑自行车,你还违反了校规呢!”“听不见~我听不见~”赵林宸的声音还在学校的门口,已不见了人影。“唉……”郑之桃叹了口气,看着这雨已经停了,也不敢再耽误,刚走到校门口突然看到公交车到了,就飞奔过去,公交车上人不多,还有空座位,她拿出一本书,慢慢翻看,只待八站之后到家。
早上六点,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有些微冷,今日比往日早了点,桃儿想走路去学校,正好锻炼锻炼身体,还可以回想一下昨天学过的内容,昨天晚上,她做了一个超级超级大的决定—要好好学习!一路上,空气清新,还有清洁工的阿姨和叔叔在清扫垃圾,她不紧心里一痛,爸爸妈妈也很努力的赚钱,所以,不能辜负他们。
七点不到,到了教室,同学还没来几个,再加上脸盲,也不认得几个,幸好雪臻和她一起,总不算那么落寞。一缕阳光透过第一个窗户照在她的额头,她沉迷在语文课文中“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是啊,那时候还小,她和姥姥在乡下,每天晚上,借着油灯微弱的光,抓蚊子。那时还不懂电脑怎么操作,没有智能手机,只有一个诺基亚按键手机,每周和妈妈打一个电话,每周只能吃一顿肉,每天最开心的就是放学之后写完作业,和村里的小伙伴,用在学校偷来的几只粉笔,在农村那一大块空地上,画田字格,跳来跳去,乐此不疲。在路边的草丛里找野生的草莓,还有紫色的像葡萄一样不知名的野果子,吃起来不甜,但足以慰藉一个孩子好奇的心。一晃,五年过去了,姥姥头发也白了不少,儿时的玩伴也失去了联系,现在想想,那野果子,也很甜。陆雪臻是她来到这个城市认识的第一个人,也成了在这里的第一个好朋友,她没有可以依赖的人,也记得刚来时因为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被同学嘲笑,是雪臻帮她出头的。人说,时间会冲淡一切,而冲不掉的,大概是刻在骨头上的记忆吧。
只希望和雪臻的友谊可以天长地久。人啊,有时候就是这么多愁善感,忍不住红了眼眶,酸了鼻尖,只能嘴角牵强的往上提了提。
教室的门被推了开,把她从回忆里拉了出来,她抬起头看了看,突然发现是昨天傍晚的那个男孩。“诶,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不管了,反正和我没关系,他大概不是什么善茬,我还是不要认识的好。”之桃嘴里嘟囔着,心里一直骂他管事鬼。
赵林宸也看到了她,有些惊叹这么巧,后面想到了什么,就默默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墙上的钟表一格一格的移动,他们也做着自己的事情,有几个男生女生在教室后面嬉戏打闹,郑之桃身在教室中,心在《童趣》中。还没开始早读,就已经背会了这篇文言文,又在感叹时间可贵,只争朝夕。雪臻笑她双鱼座的与生俱来的毛病,怕是改不掉了。第一节课,是班主任的语文课,抽背课文,点到了赵林宸,他低下了头,昨天忙着打游戏,忘记背了。“赵林宸,你可是开学作为新生代表发言的,希望不要辜负校领导的厚望,这种低级错误,仅此一次!”宁老师很生气,“下一个同学来背,郑之桃。”郑之桃一脸惊讶,“啊……?我……?哦,好的。”她有些脸红,像极了初熟的桃子。顺利背完后还在庆幸今早幸好努力了,多亏了昨天的重大决定。
赵林宸看着郑之桃“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心里想着这句话,觉得她名字还挺好听。
语文课还是按照原来的样子上着,到下课时,宁老师说,下午班会课,要换座位。班级里又是一阵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