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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鹿港旧事

这是徐嘉雯第一次见阿华,之前从覃耀口中听到过,她记得那次受伤,鸡皮为她包扎的时候也提到过他。

“你的腿怎么样了?”

阿华从后视镜窥了一眼,“恢复的差不多了…就是…以后要跛一只脚。”

徐嘉雯笑着安慰,“不打紧,你长这么帅,一样娶得到老婆——”不是她乱讲,是这个阿华长相真的蛮俊,不像孙志忠和林伟杰那般粗野,也没有老K的吊儿郎当,浓眉大眼英姿飒飒倒是有点时下武侠片男主角的气质。

阿华笑起来,“没所谓了…现在给耀哥当司机也蛮好…唔用再打打杀杀…我女朋友也唔用提心吊胆跟住我。”

“看来靓仔都有女朋友。”她叹口气,便头看窗外有些陌生的风景,“我哋…这是去哪里?”

“屏山。”

“这么远….那覃耀呢?”

“耀哥从公司出发,应该同我哋差唔多到。”

她瞪眼问, “你知道今晚要见谁么?”

“元老大户,耀哥的生意伙伴。”

徐嘉雯心里暗暗骂一声,她又不懂生意经,叫她做什么?不过仔细想一想,能让覃耀都毕恭毕敬的人,实力一定不俗。

车子渐渐驶进屏山,随后停在一栋挑高的黑色铁艺大门前,这边同她印象中的围村不大一样,有干净的柏油路面,宽敞的街道和远处绵延的山。

她站在大门前四下张望,身后忽然一只手揽住她纤细的腰,她抬眸,将细眉拧起,攥起小拳头砸在他身上,“你好端端的把我诓来这里,我还没同你算账——”

他笑着牵起她我的手走进大门,说着,“荣爷要见我的未婚妻,不叫你来,点搞?”

这里不像市区一般的别墅,更似村野的庄园。

进去是一条直通大门的中央大道,两旁有无边的草地和花圃,这让他联想到英式古老且可怖的城堡,但仅限于庭院的布局和风格。因为进到里面,会有非常强烈的反差,无论是装饰装潢还是桌椅家俬,全部都是中式的。

空旷的会客厅,一名体态清瘦的老人撑着楼梯的扶手,脚步无声的往下走,开口讲话时,声音却格外的铿锵。

徐家十年光阴,徐嘉雯练就出一身察言观色好本领,两人隔着一段距离寒暄,都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覃耀言语中的疏离。

既然是应酬,真假虚实自然不可悉数交底。

等荣添走进,她看准时机,亲切的喊了一声,“阿爷好,我叫徐嘉雯——”

覃耀拧眉,“叫荣爷。”

“可是,阿爷才亲切嘛…..”她俏皮的朝她吐吐舌头,转过头看荣添。

荣添先是一愣,跟着笑得合不拢嘴,“阿爷就阿爷,来,到里面坐。”他走到客厅交汇处,对佣人吩咐道,“去庭院请太太来。”

“来,饮茶。”荣添说着,目光投向一旁的徐嘉雯,“听阿耀讲你还在念书?”

“现在读国六。”

“哪所学校?”

“拔萃女书院,不过现在已经合校了。”

“拔萃…好像同我那小孙子念一所学校…哦对了…我记得前不久学校搞过一次交响乐团盛典…我当时还被他请到学校观摩…”他说一半,从桌几的抽屉里翻出一张照片,“嗱….他是吹单簧管的。”

“好巧喔~我也在乐团。”她伸手指一指照片第一排的少女,说,“阿爷,中间拉小提琴的就是我——”

正说着,荣太太信步朝客厅走来。

她看上去比荣添略小几岁,穿黑色针织裙,黑色的头发整齐的挽成低髻,徐嘉雯注意到她裙摆下面沾染的泥土,上面附着一层薄薄的苔藓,应该是刚从花圃回来。

“聊咩这么开心?” 女人坐到荣添身边,扫一眼荣添手里的照片,即刻便认出上面的女孩,跟着犹疑地向她望来,“你…和我家浩宇是同学?”

“我哋是一个乐团的。”

闻言,荣太先是怔了几秒,而后又语重心长地对覃耀说,“阿耀…你可真是好福气…这般亭亭玉立的小姑娘都跟了你…外面那些嗰唔三唔四嘅女人趁早不要去招惹——”

荣太这番话听起来颇有些映射的味道,覃耀稍顿才回答,“阿雯不嫌我出身草莽,我自然不会辜负她。”

“芳芝,别光顾着聊天,去厨房看下饭菜备好了没。”荣添适时打断了荣太的谈话。

容太佯作恍惚,笑着起身,“招待不周,招待不周,你哋慢慢聊,我去睇一下哈。”

荣添这个人,一生只娶一位太太,便是这位馥芳芝,三四十年代的馥家在大埔是名门望族,馥芳芝作为大太长女,云娇雨愜的年纪便以家族联姻的形式嫁给了荣添。因此,荣家今日的风光一半来源于馥家的鼎力相助。

既然是风风雨雨中携手走过的夫妻,平日荣添对馥芳芝自然是相濡以沫,宠爱有加,但男人始终是男人,万花丛中过,又岂能片叶不沾身?

而馥芳芝对于荣添在外面的风流事也是置若罔闻的态度,毕竟,对于人脉广阔手眼通天的荣爷而言,纵然是弃旧迎新娶上三五房妾,也是再寻常的事,既然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她又何必偏要背上一个妒妇的名声?

这边徐嘉雯早早看出端倪,趁荣太起身的功夫悄悄给覃耀使了眼色,然后笑嘻嘻地跟了上去。

两个女人均已离席,讲起话来自然方便许多,等他缓缓挪坐到桌几前,打开桌上的盒子,捻起盒中一支雪茄,点燃一支,跟着递给覃耀一支。

丁烷打火机蓝色的火焰喷射而出,他两指捏住烟尾,在火焰上方轻轻旋转几次,待烟草的香味氤氲散开,再将雪茄点燃。

烟气弥漫,笼罩着覃耀的脸。

荣添一手撑住靠背,一手夹着叼在嘴里的烟,眯眼道,“前不久,一位阿尔及利亚的朋友送了我这盒古巴雪茄,他还跟我讲,这个雪茄工厂清一色都是女烟工,烟草都带着女人香——”

他讲一半,似余韵犹存的回味道,“阿耀,你上回安排的节目,我很满意,那嗰女人,先养在围村的宅,最近我身体状况欠佳,等过阵子再讲啦——”

覃耀笑着吐出一口烟, “慢慢来,欲速则不达。”

“知我者,莫若你。”荣添讳莫如深,忽然讲起客家话,“嗱…最近锦田和新田的围村,冒出不少和葵青的人,听说,已经杀到天水围了。”

“听说一些。”覃耀揣测他的意图,说着,“中心区和天水围是新开发的住宅区,人声旺了,追名逐利的自然也就来——”

荣添点点头,“近些年,好多新移民挤破头都要来元朗…搞得大埔的人丁比渣甸山还要冷清,现在离岛的乡村没剩几嗰,且即分散又偏僻,随便来几嗰地头蛇都可以肆无忌惮的收丁费。”

“生蕃东怎样讲?”

“嗱…我同奎青帮向来互不往来,不过,听说他在最近也在同营署的人接触,哎,我做我的佃租买卖,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啦。”

覃耀说,“荣爷,我知你一向不屑同条友打交道,不过,有利益的地方哪有永远的和平?现在相安无事,据我所知,生蕃东的对手可不止一家两家,等他将来做大做强,火拼少的了?到时候,元朗里里外外都要被他搞得乌烟瘴气——”

覃耀一语中的,直接戳中荣添软肋,“阿耀,你讲的没错,我对这里每一寸土地都有感情,我不能睇它被那些煮饭仔搞得乌烟瘴气,当年荣家在大陆没落,我祖父退到屏山,倘若将来他哋再把屏山搞垮了,我哋还能退到哪里?再退一步就要告老还乡回家拜祖宗了。”

覃耀说, “一山不容二虎,如今元朗六乡虎豹横行,各个都想同荣爷你分一杯羹,与其大费周章逐一铲除,不如,以逸待劳,让他今后唯我哋所用——”

荣添不屑, “生蕃东他仲系个乡黑,你叫他同我搞工程?打架斗殴收丁费就差唔多,你叫他放火把一栋楼烧掉他哋懂!你叫他拆墙补栋盖大楼他有这个本领?”

覃耀噗嗤一笑,“你也清楚他哋干不成,倘若将来真叫他抢到工程,上上下下分个七八成,剩下偷工减料一通乱盖,到时候地震都还没来,一场风球楼先垮掉,上面的人揾下来,他脚底抹油先跑路,你还要给他擦屁股——”

荣添拧眉,“一本万利的生意,也要选对合作伙伴,何况我哋还要坐稳现在的位置,惹上生蕃东那种人,搞不好就要引火烧身。”

“有主的狗,永远比流浪的更听话。”

兴许是被他的言辞打动,荣添稍稍松了一点口, “生蕃东这嗰人虽说做嘢不要命,却是出名的孝子,每年老母过生辰都要大肆操办一番,想对付他,不妨考虑从他老母那里下手……”

“荣爷放心,我会搞掂他。”

覃耀之所以急于对付生蕃东,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站朝先迟迟未来的标书,而这当必然同双蕃东的横插一脚脱不开关系。

荣添这个人虽然爱财,但他作为元朗的老牌乡绅,始终还是留有底线的,他不愿在自家地盘同人斗,又不想坐看乡黑势力愈积愈涌,唯有中庸之道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只有将奎青在元朗的势力纳为己用,再利用这把双刃剑来铲除异己,才能在这里建立新的秩序王国,他要的远不止眼前的利益,而是将目光投向整个鹿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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