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枯黄的树叶尖角处微蜷,像一只轻盈的枯叶蝶般飘荡,打着旋落到地面
昏黄的灯光为枯叶撒上温暖的光,这边街道干涩萧条,另一边的音乐广场上却是人声鼎沸热闹无比
枪花SweetChild'OMine的歌声伴着乐器声响在耳边,人群被燃炸的气氛弄得兴奋不已,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隐隐有盖过旁边乐队的趋势
旁边乐队的脸色并不好,内心急躁之下居然明显的错了几个音,这下更多人去为演唱SweetChild'OMine的乐队捧场了
人群中央站着六个人,主唱的嗓音性感,富有磁性,几乎一下子就吸引了路人的耳朵,其他四人的样貌也是极为出众的,随便站出一个都能让人夸一句:这小伙子长的真好看
乐队之中还夹着一个看起来与摇滚格格不入的女孩,一件牛油果绿色的宽松毛衣,版型简约,上身之后却能够衬托出女孩身上的干净气质,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阔腿裤,搭配上一双白色的帆布鞋
看起来应该弹木吉他更文艺一点,符合她身上干净的气质,她是乐队里的节奏吉他手
一曲结束后,人们的脸上还洋溢着兴奋快乐的神色,有人恋恋不舍的收起刚录好的视频,偷偷看去了,还有人喊着:“再来一首!”
主奏吉他手路洲拿过话筒,微微一笑,礼貌的说道:“对不起各位,我们乐队刚成立没多久,这首SweetChild'OMine已经是我们的得意之作了,感谢大家今晚的支持。”
六人收起乐器,顾黔将吉他递给在人群外等他们的青年,逢江感叹一声:“太精彩了。”
逢江是MR乐队真正的节奏吉他手,不过那几天他重烧,去医院打吊针了,和另一个乐队起冲突的MR乐队与那个乐队约战在音乐广场上演奏,看谁吸引的观众多
主奏吉他手——路洲,是统领整个乐队的人,一首歌不完整就没了灵魂,可逢江高烧不退无法专心联系配合,只好再找个人,于是就找上了半吊子的顾黔
顾黔更偏爱木吉他,但起码还有点吉他基础,更巧的是他们选中了SweetChild'OMine,顾黔也会吉他版的,不得不说,用木吉他弹出来非常好听
木吉他和电吉他的区别很大,顾黔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全部学会和熟练掌握,但起码能跟上速度,学了几个音还好,路洲也揽了些节奏吉他手要弹的几个音
反正,今晚顺利度过,还将MR乐队打出了名气!
鼓手——叶晏西,提议道:“走,今晚撸串去!”
键盘手——单岸,搭住叶晏西的肩:“小弟弟,初三中考还是好好复习吧。”
贝斯手——官一格,笑起来,:“顾黔小妹妹好像也要准备地生会考吧?”
叶晏西和顾黔两人同款黑脸
MR乐队中六个人,叶晏西是最小的,才初三,但身高追的紧,不说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初中生,而且打的一手好鼓,基本就忽略他的年纪了
看在是周五晚的份上,主唱大哥哥方明之赦免了两人可以一起去吃烤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