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14岁的小男孩儿,名叫尼尔斯,瘦高个儿,鼻子两边长了不少雀斑,一头淡黄色的头发,他不爱读书学习,特别顽皮捣蛋,父母为这个小淘气操碎了心。
尼尔斯的家在瑞典南部的小村庄里,他们是贫苦的佃农人家,但尼尔斯的父母却十分善良勤劳。现在家境已大为好转。他们家养了三头奶牛,几只鹅几只鸡,尼尔斯经常捉弄这些牲口,他们一见尼尔斯就吓得又躲又逃。
有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尼尔斯的爸爸妈妈把一切收拾妥当准备上教堂,尼尔斯只穿了一件衬衫坐在桌子边上,他想这一下该多走运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了,那我就去把鸟枪放他一枪。
不过可惜就差那么一丁点儿爸爸似乎猜着了儿子的心思。他在一只脚踏在门槛上时,突然停下来回头对儿子说,既然你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教堂,那你起码要在家里念念福音书吧,尼尔斯?
行啊,尼尔斯回答说我做得到的,其实他心里在想,反正我乐意念多少就念多少呗。
尼尔斯觉得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妈妈动作像这样时候那样迅速。她马上就从书架上取下了圣训布道集,翻开书放在桌子上,又把除了爸爸谁也不许坐的大靠背拉到桌边。
尼尔斯坐在那里,心想,妈妈这样摆弄实在是白操心,白忙活因为他打算顶多念上一两页,可是爸爸好像能够把它一眼看透似的。他大声说我回来了,要一页一页考你认认真真的念,别想偷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