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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时候我跟你一样追赶流行,但五十岁我开始热爱俗气的一切。你觉得是我老了吗?不,我只是一如既往地热爱十五岁时喜欢上的东西。
——姬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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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
1.
宋笙歌咬着奶茶的管子,看着窗外的树。刘耀文之前在那棵树下同她分享了一条手链,是普通的红绳,上面还有桃核。他那时认真的站在下面 说:“平平安安。”宋笙歌看见上面刻有的缩写不禁失笑,是她的首字母,刘耀文手上也带着同一条,也是首字母,她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一开始胆小的只敢在手链上寄托情丝的少女了。如今所以的情丝都被喜欢的人接受,她惶恐不安,害怕少年笑话那些往事,可是少年也是眨着一双眼睛,说:“现在遇见刚刚好。”
2.
她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一眨眼就可以看见刘耀文睡在床边,她会傻傻的看着刘耀文的发旋,连带着翘起的呆毛,他会孩子气的搂着她,把她拥在怀里,用下巴蹭她的发顶,懒洋洋的,“现在还早,再睡一会儿。”
他这个人就像一只懒散的猫,但又喜欢黏人。会主动凑过来让她摸,宋笙歌感觉每次醒来,看见一旁的刘耀文,都觉得季节应该是春天。
3.
刘耀文不懂怎么谈恋爱,性子直,宋笙歌也没谈过,性子同样直。宋笙歌怕冷,在初春时还围着毛巾,出了门就喜欢把脸埋进围巾里,洁白的脸混着黑色的羊绒围巾,显得就像块白玉。
她和刘耀文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偶然看见一个女孩把手放进男生的口袋里,一时移不开视线,一股莫名其妙的感觉升起,她停在原地,刘耀文步子比她大多了。刘耀文的一步等于她的两步 刚刚的发呆已经让他俩的距离被拉开。
他不解的转头,又顺着宋笙歌的眼睛看到那幕 不禁哑然失笑。他穿着黑色的大衣站在前面,对宋笙歌展开双臂,“你要抱我吗?我很暖和的!”
当宋笙歌撞进他怀里时,他搂紧宋笙歌,无意间碰到冰凉的手,他立马就包上那双手,试图感染它。
“我不会谈恋爱,也不懂怎么谈。我性子很直 不清楚你想要什么,如果你需要,你可以跟我直接说,我会接受的。”刘耀文认真的说着,接着学着刚才那个男孩的样子,把宋笙歌的手塞进口袋里。
他突然觉得刚刚过来抱住他,罕见的露出一丝任性,在结束还不愿意松开的宋笙歌就跟小女孩一样。面对喜欢的大熊,不舍的松开手臂。
他看着她柔软的发丝,露出温柔的神情,自从遇见宋笙歌,他感觉每一天,都是在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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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1.
宋亚轩最近的小心思就如同碳酸饮料里的气泡,一个一个冒出来,然后霹雳啪啦的爆炸,声音还特大。整个办公室,没有一个不晓得他的事情了。他最近也应景——萎靡不振。
2.
沈意回国后来找过他,那天他恰好刚加班出来,满肚子的怨气,在心里把严浩翔骂了n遍,等出了门铺面而来的热浪让他的心情愈加不好。
他看见站在路灯下,脸庞被照的发光的沈意,一愣。接着就冷着脸路过她,装作不认识。在沈意拉着他的衣角时,面对那双眼睛,生气就消了一半。他在心里唾骂自己怎么这么没有出息。
他努力维持的面瘫说我们认识吗?于是他看见自己的小青梅咬着嘴唇,接着……哭了。
她哭着抱着自己,说出的话就像惊雷,让宋亚轩被惊的心脏都快碎了。沈意哭着说男朋友把她甩了,还有一些话。宋亚轩没有办法注意了,他所以的在意都在那句男朋友。
一股悲伤弥上心头,你都有男朋友了,还回来气我干什么?你不知道我的这颗心也曾为你跳快过无数次吗?可是他没有办法,他只能回抱沈意,安慰她,附和她,恶语攻击她的男朋友。
3.
那天后,沈意经常来找他,大家都看在眼里,但是谁都没法点明。宋亚轩在一天晚上收到一发电话,那是沈意回来的一个月里的第八次电话。它打着嗝说,宋亚轩,我喜欢你。
宋亚轩听见哄闹声混在一起,他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要我去接你吗?”
4.
他来的及,脸上满是汗。那里的人看见他,就知道他是来接沈意的,其中一个外国男人,操着一口英文,脸上挤弄着一个表情。宋亚轩假笑着应付过去,他走到沈意身边,她手里还抱着一个酒瓶。脸上红彤彤的。
气打不上来,想哪个男人让姑奶奶这么留恋。他把沈意手里的酒瓶夺下来,“喂,沈娇娇。我带你回去了?你家在哪?”
他还是喊着她的小名,想要维持最后一分的面子。沈意睁开迷茫的眼睛,接着捧着宋亚轩的脸吻了上去。她的动作太快,谁都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宋亚轩的脸已经和沈意的脸一样红了。还有可以掀翻屋顶的哄笑声。
5.
宋亚轩扶着她出了门,夏天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一半了,连夏天的风都温柔了,不像之前的浮躁,而是像一个吻。
他看着对面闪着光的KTV,而他们身处暗处,就像他说不清的旖旎情丝,沈意把他当成什么了?备胎,兄弟?发小?还是什么?
这么一想,他听见一声嘤咛。沈意不知什么时候醒来,眼睛还是满是迷茫,宋亚轩一时失去了追问的心思。他只是低头看着沈意,说“司机过会来,等会他会把你载回家。”
谁知沈意听完这句话,突然哭了,她哭诉宋亚轩过河拆桥,宋亚轩从零碎的对话里拼凑出真相。一时无语。
“沈娇娇,你不是傻子?那个女生是我的同事,她有男朋友了,就是刘耀文那个傻逼。”沈意的眼睫毛被泪水黏在一起,当她把脸埋进宋亚轩脖子时,他感觉痒痒的。沈意闷闷的说自己没有男朋友,那是骗他的,她那时在气头上,就口不择言的编出一个男朋友。
她抱着宋亚轩的手在颤抖,害怕宋亚轩将她推开,或者义正言辞的说,我只当你是妹妹。
当宋亚轩放开一直缠着她腰的手,她心一凉,低头看着地面,看起来又可怜又好笑。
可是当听见宋亚轩说出那句话时,猛然抬起头。
“那你……以后床上缺不缺人……就只能是我一个。”
那时候风又突然出现,沈意清楚点看见宋亚轩真诚的脸,还有他身后通明的店铺。就宛如一个流浪猫找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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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
1.
贺峻霖喜欢秋季,因为不冷不热,他可以肆意的穿着漂亮衣服还有鞋子,不用担心脚被汗湿,也不用担心被冷到。还有就是他们的纪念日,结婚纪念日,那也是在秋天,那时候严浩翔刚刚22岁,刚好过了结婚的年龄。
那时候他在21岁的最后一天,打了一个电话给他,那是凌晨,他黏着贺峻霖让贺峻霖出来。贺峻霖在心里做足了心理斗争才出来。结果发现目标是一个废弃的教堂。
严浩翔带着口罩站在那,仿佛要与黑夜融为一体。贺峻霖看着他拿出一个盒子塞进他的手里,一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能看见严浩翔低头时颤颤的睫毛,等他打开盒子时露出的戒指,露出了惊讶的眼神。他抬头看严浩翔,他虽然戴着口罩,但是贺峻霖就是觉得严浩翔笑了。
他听见严浩翔说答不答应他,不答应就一直缠着自己。一时语塞,脱口而出的是:伯母伯父怎么说。
他说完这句话,严浩翔没有回答,只是坚定的重复贺峻霖答不答应,贺峻霖愣了接着冷静点回答,“我答应你,严浩翔。”
接着郑重的解开了他的口罩,看着满脸的青紫 一时说不出话,只能吐出傻子二字。
严浩翔突然的出轨当然被父母反对,脾气火爆的父亲当仁不让的揍了他一顿,还把他反锁在屋子里让他好好反思。可是严浩翔就是一根反骨,他趁父母半夜睡着,翻墙了。谁知刚好被母亲抓了个正着。
母亲那时候看见他,神情复杂,却还是抱住了他,说了:“浩翔你是我的孩子,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2.
“所以,贺峻霖,你要不要在秋天和我来个恋爱 ,***说过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你了。一刻都不想犹豫。所以,你考虑收下这枚戒指吗?即便未来艰难,但是我不会抛弃你,我会和你一起走下去。”
3.
如今小严先生开了一家公司,在前后二十五年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在一个废弃教堂里为互相套上戒指,还有就是爱着贺峻霖。
岁月是爱着,不是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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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
1.
丁程鑫不喜欢穿棉袄,同样不喜欢冬天。棉袄厚重又丑,他宁愿穿着卫衣,里面套着毛衣,还有保暖内衣,贴着暖宝宝也不愿意穿那棉袄。他经常抖擞着坐在教室里,摩擦着手掌获得点微热的温度。
大部分时间,他会霸占马嘉祺的一个口袋,看着他无奈但又没有办法的神情,会像个得逞的小狐狸。他知道自己的小心思,他自己占有心强,但是又胆小,只能以兄弟的方式站在马嘉祺的身边。又不甘心只做兄弟,做着逾界的事,但又装作光明正大,仿佛他们只是兄弟。
2.
平白来说,他丁程鑫不丑,喜欢他的人多的可以排到巴黎。可是他就是喜欢上马嘉祺了,什么时候喜欢上的,不知道。他仅有的记忆里还记着刚见面时马嘉祺的寸头,他那个时候穿着黄色的卫衣,笑起来还有虎牙,就像个移动的菠萝。
喜欢就像种子,埋下去就好发芽,等回过神,都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了,就跟魔豆里的豆子似的
3.
丁程鑫抖着穿着破洞裤的腿,手上正在撕暖宝宝的包装,现在是冬天,他穿着卫衣,下面穿个破洞裤,倔强的穿了双AJ,典型的酷哥打扮。马嘉祺在一旁看着手机,与往常行为不一让丁程鑫老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视线。他装作打趣的开口,“小马哥这是交女朋友了吗?”
马嘉祺回给他一个笑容,露出嘴旁边的涡。他解释到是母亲发了信息,仅仅一句话,就让丁程鑫悬在半空中的心放下。他拍着胸,努力维持自己的表情,“我还以为你要背着我先脱单了。”
马嘉祺听见这句话,皱了眉头,但是没有说出多余的话。
4.
后来丁程鑫因为刚毕业,找了一份工作,经常被上司领去喝酒。凭借优秀的皮相让每次酒局都顺儿啷当的进行下去。
直到有次他醉醺醺的回来,打开灯立马奔去了厨房,他拍着自己的胸膛,两眼一抹黑,觉得上气不接下气。直到最后他用冰水抹了脸,抬头看了眼镜子。镜子里的少年眼尾绯红,脸色苍白。
不过令他注意的是马嘉祺不知何时倚在门边,他环抱着胸,冷眼看着他。马嘉祺性子温吞,很受女生欢迎,对谁都是一副温和样,极少露出冷脸。丁程鑫心一慌,“马哥这么晚还不睡吗?”
他用手拽了身前的领带,一副幼儿园小孩准备受老师批评的样子。
“你要是为了身体,就把这份工作辞了吧。”马嘉祺冷冰冰的说着,丁程鑫觉得自己今晚的酒可能喝的太多了,以至于他说起了胡话,“我为什么要辞了它?你知道我参和过多少次这样的酒局,才爬上了这个位置吗?大少爷,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不谙世事。”
他喝胡了,不记得后续。只记得那天马嘉祺夺门而出,他们的联系自此变得尴尬起来。丁程鑫发行为愈加过分。
那次他觉得肚子火辣辣的,请示去了卫生间,回来后,他隐约发现了一个眼神,令他感觉不适,一个满是侵略的眼神。
他没有想到他活了这么久,居然被一个油光满面的老头吃豆腐,他努力维持表情,把手拨开,谁知那人越来越大胆。
“呀,这是小丁吧。长得真是细皮嫩肉,工作能力还这么好,你怎么还不是组长啊。”他说完,眼睛就直勾勾的看着他,丁程鑫就像一只被老鹰叼住的狐狸。
他立马推开了领导,把领带拽下,接着他挥了拳头,领导的眼上便有了一块青。
5.
马嘉祺风尘仆仆的来到警局,一眼就看见自己宠了十几年的小狐狸伤痕累累的坐在椅子上,他的眉头紧蹙,看起来漫不经心,但手又没有安全感的互相摩擦。
他进来就受到丁程鑫领导的好心劝导,显然是将他当成丁程鑫的哥哥了。马嘉祺第一次撕下一直温柔带人的假面,他坐在丁程鑫的旁边,起一个半环抱的姿势,犹如一个保护宝藏的巨龙。
他冷静的解决完这件事,最后拉着丁程鑫走出局子,出去后眉毛才缓和些。
“早就叫你辞了,你不答应。”丁程鑫听见这句话后,自知理亏。他讪讪道:“这不还有你吗?”马嘉祺气笑了,“要是我不在了呢?”丁程鑫脸色一变,连说了许多呸呸呸。
已经事寒冬了,他身穿着一套清凉的衬衫,被冻的瑟瑟发抖。马嘉祺无奈的叹口气,“来吧 我大衣分你一半。”丁程鑫脑袋还没转回来。马嘉祺就把他拉入怀里,雪松味的香水裹挟着寒风窜进鼻子里,他的鼻子只差一点就可以碰到马嘉祺的下巴,他感觉的胸腔里的东西跳的很快。
“太蠢了,就像企鹅。”他到了这种关头,也依旧在负隅顽抗的拒绝马嘉祺的温柔诱惑。马嘉祺眉眼弯弯,笑的像只偷腥的猫,“没事!”
他们在寒冬,周围银装素裹,迈的步伐一致的就同阅兵仪式的军人。志高无上的默契还有心有灵犀的情感让他们笑着走回了出租屋。
头发上的雪丝鼻头的红,雪白的脸颊,漆黑的发丝。
霜雪吹满头,也算是白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