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破地方叫流星街,天空却并没有流星划过。暗沉的淡灰色只有在夜晚到来时才会褪去。
这么丑陋的地方,怎么配的上这个名字?我用祖国多年来培养的猜题技巧分析,估计作者,这就是那个混蛋富坚义博命名的原因是因为这里的人生命特别短暂的缘故吧。
这里的人怎么配的上流星这样的比喻?我旁边躺着那个试图压我的男人尸体。他瞪着眼睛,哪怕是死了,那股狠辣还是没有消失,浓郁的好像要化作刀子刺死我。
没屁用的,虽然有个出现频繁的句子叫‘假如眼神能化作刀子’。但假如终究是假如,死了就死了,眼神就是眼神。
但我不一样,我是个怪物啊。变态一样的自愈能力,不死。多么可怕啊。
哪怕他把我的脑袋砸碎,眼球捏爆,还是把我的腿打折,我都能以最快的时间恢复。他不能,所以尽管我比他弱多了,还是我活,他死。
我有点庆幸自己当时跑得快了,周围除了我和那个男人之外没有一个人。自己的能力应该没有暴露,我舒了一口气。
学乖了的我站起来,狠狠踢了那个尸体一脚,向人迹罕至的地方走去。
我真的变成了怪物,无论是肉体还是心灵,但我无所谓。
或许是逆极必反的缘故,我竟然十分顺利的来到了流星街的边缘。虽然中途饿死了一回,但已经超出了我的期望值了。
边缘不出所料防守严密,我看着那一堆身穿黑西装,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不知为何,感觉十分的糗。
为什么所有的马仔都要穿成这样,这不就明摆着露出自己的身份了吗?这里的人是真的不怕热啊!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们在这种死人天气坚持穿着长袖长裤一天的?
最最重要的一点,马仔们是怎么凑的起钱来买西装的?
在我的生活常识里,一套稍微好点的西装可都要不少的钱啊。还是说在这里当马仔特别赚钱?
我的头脑是多么的庸俗,在这种时候想的都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我深呼吸一下,决定绕道。没错,我之前的推论都是错的。黑帮驻点只有一个,规模还不太大。我运气不知道说的上好还是不好,就给碰到了。
我的脸很疼,但我还是一边忍者脸疼一边尝试着不被这堆马仔们发现,悄悄的逃走。
我是个废物,恩,真正意义上的。我又失败了。